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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猪突(1 / 1)

达贡裹挟着铁桶向前突进,相对低矮和宽厚的躯体看起来更像是一头横冲直撞的野猪。不过他不是那种没有头脑的野猪,而是非常聪明、灵活的那种。当前方出现障碍的时候,不管是堆在路旁的摆设,还是没有能够看到他的其他坚古人,达贡总能及时变向、躲避而不降低速度。

这是一种看起来极不协调的灵活,仿佛那只野猪学会了蜻蜓点水,仿佛一个皮球在弹跳。这种灵活归功于他父亲,也就是托蒙德·“半龙”·钢铸的殷切教导和严格训练。作为尼尔领主家族的前侍卫长,在被一只黑龙的酸性喷吐烧坏半个身子之前,他都是坚古城排前三位的武器大师。

酸毒的伤势让他无法生育,这几乎几乎完全摧毁了他对于人生的希望,幸好达贡在此后不久进入了他的生活。但是“一个沾了魔物血脉的半矮人”根本不能重新点燃托蒙德的人生灯塔,但是“一个坚强的矮人好孩子”可以。

托蒙德用了四十年的时间来观察达贡,确认他的品性,然后便全心全意地拿出真本事教导他。四十年的观察时间,对人类来说太久了,幸好坚古族生命漫长,能承受得起。而且坚古人一旦确认一件事,就不会像人类那样善变,只会真心实意地拿出全力。虽然达贡只学了十八年,但这十八年足够让他成为一个灵活的壮小伙儿。

“嗨,我要右边过去喽!”“嗨,我在左边,正在超越!”

一路上,达贡先出声提醒,然后毫不停歇地超过每一个路人。他把节奏和速度控制得很好,总是声音先到然后身影再过,从而一直保持着坚古人非常看重的礼貌。他还没进行成年仪式,因此可以仗着自己还是个六十岁不到的孩子,在路上见谁超谁——再过几天就没这优待了。

“臭小子!跑那么快,下坡的时候别摔倒!”被达贡超过的矮人抓抓胡子,笑骂着说道:“你肯定是知道火谷家的姑娘在前面,所以跑这么快吧!哈哈哈哈……”

吱——达贡一个急刹,立刻停了下来。他几乎没什么害怕的,包括对领主尼尔家族,但他一听到火谷家三个字就头皮发麻。坚古族的姑娘都是好姑娘,淳朴善良没什么坏心思,而且对达贡也不错,尤其是火谷家的那几个。只是达贡无法接受把自己的胡子给别人,然后再去亲吻自己的新娘。他一直都觉得这样的习俗没法接受,考虑到胡须的味道,那仿佛在和自己接吻一样,总会令他毛骨悚然。

在这一点上他和其他坚古族人完全不同,他怀疑这是“魔物血脉”对自己的影响。他曾经试图说服自己,纠正这个与众不同的想法,但坚古人顽固的脾气总在这个问题上不合时宜的冒出来,导致他根本改变不了。由于涉及到“魔物血脉”这个**话题,他不敢跟别人倾诉,哪怕对父母也是一样。

如果和女孩子见面——按照母亲的话说就是去相亲——他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在表情、动作方面露出破绽,因此他就只能拿出拖字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达贡已经想清楚了,自己在成年之后首先专注于狩猎队的事情,多去地洞系统中捕获猎物,把家里的生活水平提上去。至于相亲,反正这才刚刚成年,他能拖一百年,火谷家的姑娘还能等他一百年吗?

‘或许年龄再大一些,就没有这个坏毛病了。’达贡这样自我安慰,这也是他心里最后一丝幻想。

他害怕撞上火谷家的姑娘,担心露出破绽,忧虑再被人拎出“魔物血脉”的问题说事儿,因此在狂奔中来了个急刹车。只不过他的急刹车在其他坚古人眼里有不一样的解释。“诶,这就对喽。在女孩面前要表现出教养与礼貌。”一个花白胡须的老者欣慰地拍了拍达贡的肩膀,说道:“早点找到一生所爱,然后生养一堆小家伙,看他们在脚边滚来滚去。我想托蒙德那个老家伙梦里也会笑醒吧!”

“呵呵嘿……应该吧……”达贡尴尬地挠挠头,紧张的红晕爬上脸颊。在别人眼里这当然是害羞的正常反应,换来的肯定是充满鼓励与理解的拍打。

想象一下与火谷家姑娘们的尴尬会面,达贡认为打水排队落后一些也不是不能接受,但他不能接受的是不做出努力来尝试取得更好的结果。于是他一边与身旁的矮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边瞪起那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珠子,尝试找一条能够绕到火谷家姑娘前面去的捷径。

正如前文所说,坚古城位于地下,坚古族人通过长时间的劳作挖穿了大山和地面,建成了这个足有七层的壮丽城市。层与层之间只有少数几条凿出了台阶的通道,这也是大家常用的主干道。但在主干道之外,岩壁上总还是留下了一些前人工作时的古迹,比如一些凹进石头的落脚点,用来挂住绳索等工具的支撑物。

达贡要找的就是这类东西。

作为一个坚古人,达贡也能够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中看清东西,但这种黑暗视觉存在极限,大约也就三四十米而已。因此坚古城会专门在洞穴中心建造一个垂直向下的钟塔,用魔法点燃的永恒荧光向周围提供照明。它并不是那种明亮的光,甚至比不上落日余晖洒下的最后一抹嫣红。只是与黑暗视觉结合起来之后,它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大增加坚古族人的视野距离。

“还在找火谷家的女孩呢?不用不好意思,我会给你保密的。”身旁的老矮人捋着胡须,欣慰的笑容完全遮不住。“我听特罗娜说,成人仪式后你就会去相亲?”

“没有,你听错了。”达贡在阶梯道路旁边探头探头,向着更深处观望。他一眼就看到了火谷家的队伍——她们家特有的火红色头发太好认了。那一行有六个人,如同六朵火红色的花,在人群中聚成一团。有个活泼的红色花——应该是年龄比较小的茜拉——正在花丛中不安分的穿来穿去。

“相亲的时候不用紧张,不过也不用担心,就算紧张也没有问题。我当年就很紧张,但是没耽误我和她认识。”老矮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说得都有点口干了。于是拍拍达贡的肩膀让他先走,自己停下来,小心翼翼拿起挂在腰上的皮壶,喝点淡啤酒解渴。

长者说话的时候青年要好好听着,达贡尤其注意这些礼节。趁着没人说话,他赶紧加速,倒不是找到了捷径,而是在一百三十个台阶前面看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多玛·铎顿。

如果说坚古城有食物链的话,那么火谷家的闺女克制达贡,达贡能管得了多玛·铎顿,而多玛能把火谷家的女孩吓跑。由于出生时遭遇事故——掉落三十六级台阶脸着地绝对是事故——多玛捡了一条命,但他的脸毁了。鼻子几乎没有软骨,只剩下两个窟窿,他的额头是塌陷的,眼睛也一大一小,看起来非常惊悚。这不影响他具有其他人一样值得坚古族骄傲的灵魂,但也不妨碍他能够吓跑坚古族的小姑娘。

其实,除了姑娘,他也没多少男性朋友,就连他的兄弟姐妹也很少与他一起玩耍。达贡一开始也挺害怕看到那张脸,但他打心里觉得多玛其实比自己还好一点。多玛的脸是襁褓时期摔的,丑也是个丑矮人。而他脖子和胸前的魔物血统鳞片差点就把他排除出矮人族群,显然要更加严重。

或许是从多玛身上看到了一点自己的影子,或许是想要挑战自己的脾性,反正达贡很快就不在意多玛的长相,两个人就成了好朋友。他们自嘲为丑怪兄弟,正所谓一个丑一个怪,在互相的“亲切问候”中练就了厚脸皮,反倒大大抒发了平日里谨小慎微的憋闷情绪。

快跑几步追上多玛,用力一巴掌把他拍个趔趄——这就是他们平时打招呼的方式。

“你手轻点行吧?这几年一次比一次狠!”

多玛一边揉着肩膀,一边张开血盆大口——哦,这也是他幼年伤势的一部分。他的鼻子与常人不同,因此说话总是呼噜呼噜的:“达贡,你怎么落到这么往后的位置了?平时你都是在前面喔。”

“今天去领主府拿薯粉,耽误了一点时间。”达贡和多玛并肩而行,两个宽人差不多把道路堵了个严实。“别说我,你个家伙怎么也落到了后面?”

“我之前一直在沤肥,不然哪里来的菇薯?”

“怪不得你身上一股臭味,原来是辛勤劳动的结果。”

“你个怪人,不提醒你一句你还不一定能嗅出来,现在在这里大惊小怪。”多玛左右摆摆头,哼了一声说道:“等我加入狩猎队,就不用做掏粪沤肥的苦活,也就不会这么一身味道!”

“可你还是会很丑,和现在也没啥区别。”达贡用手肘戳了一下多玛,然后道:“想不想抢到队伍前面去?我记得今天轮到奥力神殿的葛厉牧师施法净水,你也知道他的神术力量不咋地,到了后面他就会力竭,只剩下浑水了。”

“我当然想到前面去。”多玛叹了一口气,说道:“但你也知道,前面的路窄,有好几家子人多势众,根本挤不过去。”

达贡一拍胸口:“我能过去。把你的水桶给我,裤腰带解下来当绳子捆住桶,绑在背上,我好从旁边超过去。”

“就算你和充气尿泡一样充满弹性,但前面的道路狭窄,你也跳不过去吧?”

“我抄近路,从山壁下去。”达贡低下头,目光看到了自己那倔强伸出鞋面的十个脚趾头。“把鞋换给我,我先用用,一会儿就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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