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教授告诉我们,其实,关于彭加木的案子,安全部门早就有了结论,只是因为涉及到某些机密,没有对外宣布而已。
说完这些话,他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本老旧的笔记本来,一边递给我,一边说道:“这是彭加木案中,一个老法医的个人笔记,不知如何被阿生拿到手里的。”
我打开笔记本认真的看了起来,老法医的日记很有说服力,除了各种直接证据之外,还有从未公开过的重要案情。
笔记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第二具干尸……
我是一名法医,大家都叫我老张。
很多案子都有不能说的秘密,身为法医,看多了那样的事,实在是良心不安,我没有公布真相的勇气和能力,只好写下这些文字,但愿有一天那些悬案都能大白于天下。
我要说的是罗布泊干尸案,这个案子有太多的诡异传闻了,可没有一个传闻接近真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那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天,记得那时我接到了有关部门的电话,当时我就吃了一惊,心想一条轰动全国的新闻要出现了。
那究竟是什么新闻呢?为什么我会这么描述?
这么说吧,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敦煌市七里镇的一支沙漠考察队,在库姆塔格沙漠西北部发现两具干尸,根据研究人员的初步鉴定,他们怀疑其中一具尸骸是某位神秘失踪的科学家,可由于技术原因,当时他们没有能完成dna身份鉴定。
之后,那两具干尸被运往甘肃省敦煌博物馆,可他们对外声称只发现了一具干尸。
为什么要那么说?其实,这与阴谋论无关,我们的国家还是值得信赖的。只不过,当发现干尸时,有人将消息传了出去,于是人们就开始猜测,那会不会是多年前失踪的科学家彭加木。
可要知道,他与一些科学技术有关,因为涉及到保密性,以及许多不确定因素,第二具干尸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秘密,人们都以为只发现了一具干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我接到了一通电话,有关方面对我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并要求我跟京城的另外一名法医赶赴敦煌。我深知这任务的重要性,大家都在关心干尸的身份。
很快,我们赶到敦煌博物馆,从干尸身上取下头发骨骼和皮肤带回京城的实验室,准备对样本进行分析。分析完成后,我们就通过组织找到了彭加木的亲人,希望其能提供dna样本,但这过程并不顺利。
彭加木的儿女起初并不配合,他们认定干尸不是父亲,而且有关部门隐瞒了第二具干尸的事,这让他们觉得不被尊重。在一些人的劝导下,彭加木的儿女才愿意提供dna样本,供法医做比对。
因为当时彭加木失踪,外界传闻他带走了一本很珍贵的科学考察日记,叛逃他国,可他儿女并不那么认为,如今有机会为父亲正名,他们才决定配合法医的鉴定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第二具干尸是不是彭加木在做dna比对时,我和别的法医也很紧张,很多领导都打电话来询问结果,有的还亲自到场监督鉴定工作。
那一刻,我有种莫名的预感,迷雾并没有完全揭开,在干尸的背后,还涉及更大的谜团。
经过仔细鉴定,我们最后得出结论,干尸的确是彭加木。这个结果出来后,没有一个人松了一口气,大家反而更好奇和紧张了,包括我在内,谁都想知道彭加木为什么会失踪,他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说实话,在鉴定身份的过程中,我研究了彭加木的失踪案,排除掉超现实的猜想,只从法医学的角度来思考,此案就有诸多不合逻辑的疑点。但要找到答案,听到尸体二十六年后留下的“遗言”,我们还得了解彭加木失踪当天的具体情况。
就这样,真相离我越来越近,可谁都没有猜对答案。
彭加木在罗布泊失踪,事隔二十五年,尸体才被人发现。在这二十五年里,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彭加木的归宿和死因,既然尸体已经确定身份了,那么死因就成为了大家最关心的事了。
关于彭加木的死因,外界的观点早已两极化,一种是彭加木的死因涉及超自然现象,比如能自行复制的玉佩,或者遇到了外星人之类的事,另一种就是彭加木单独外出寻水,迷路后渴死。
实际上,早在鉴定干尸身份的时候,我就已经有眉目了,彭加木不可能是缺水而死,或者饿死的。
这即是说,理性派的观点是错误的,彭加木的死因没有那么简单。
干法医的人都是理性派,我们否定了理性派的观点,那么是要支持超自然现象派吗?当然也不是了,案子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得多。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为干尸身上有尸蜡,而干尸有尸蜡则非常罕见,这一点最为蹊跷。
在法医学上,除了氧气以外的营养物质全部得不到补给,这称之为完全饥饿,因此导致的死亡叫饥饿死。
在饥饿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皮肤干燥,血液减少,内脏体积减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声称,一个老人是被饿死的,可是脂肪却很多,那就值得怀疑了。
那么,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寻水,迷路后没有了水和食物的补给,最后就会发生完全饥饿,而在罗布泊那种极度干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会完全消失,尤其是干尸在沙漠中待了二十五年的情况下。
这即是说,尸体没有脂肪,那就没有尸蜡。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饥饿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经完全消失了,就算还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罗布泊的极度干燥环境内形成尸蜡。基于尸蜡的发现,我就怀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罗布泊的遭遇仍是一个谜,根本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
干尸的形成过程中,能够有效地保留某些个人特征,以及暴力作用的痕迹如损伤和索钩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我检查过干尸,它身上有很明显的暴力作用痕迹,这就是为什么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饥饿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
让我震惊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迹太触目惊心了,是我那么多年法医生涯中罕见的。
究竟彭加木在罗布泊遇到了什么事,干尸身上有着怎样惊人的暴力作用痕迹呢?是谁犯下的罪恶?最重要的是,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基本上,法医只管做尸检,凶手是谁,怎么侦破案件跟我们没多大的关系。
不过,这案子很特别,绝不可能公开地由执法部门侦办,因此我能接触的线索就比较多,也得知了彭加木当年在罗布泊失踪的具体情况
当时彭加木留下“我往东去找水井”的纸条后,就独自一人走向沙漠深处,自此再未回到营地。
彭加木失踪不久,科考队员曾开着越野车往东找人,开出一公里多,他们就发现了一行脚印,并认定那是彭加木的脚印。于是,科考队员沿着脚印继续寻找,在六公里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见彭加木的脚印,可却一直找不到人。
到了深夜两点,科考队员仍没找到彭加木,于是不得不把他失踪的消息用电报报告驻军,并请驻军立即转告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干尸头部有三处钝器伤四肢有十一处锐器伤胸腹背部有二十七处锐器伤。若非人已经死了,尸体成了干尸,那么凶案现场一定极其血腥恐怖。
还有一个佐证就是,彭加木留下的那张纸条,时间上有明显的改动,是由六月十六日,后改成的六月十七日。
日记写到这里基本结束,后面还有一段话,却是阿生写下的一些分析:
“彭加木的留言可能是假的科学考察日记与他同时失踪他究竟要去哪里?是谁追上去将他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