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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荞近日总觉得闷得慌。
烦闷,憋闷,气闷,各种闷。
那几个选侍,最近常来清和宫,不是要请安,就是来拜见,都是各族的公主王女,样貌品性也皆都不俗,每每来拜见,寻的理由也都妥帖,见了面,说话也讨人喜欢。
于是她连发脾气都发不了,甚至偶尔觉得这些个姑娘都挺好的,对她毕恭毕敬,周到妥帖。
但因此,沈荞更难过了。
她觉着,若自己是司马珩,也不见得能抗拒这么些美人。
傍晚的时候,渤海王的孙女周绾来拜见,门侍递了信儿进来,“周选侍说,白日听闻娘娘最近胃口不大好,特意做了开胃的酸梅汤,顺道给小皇子和小公主做了些点心。她说只是远赴异乡,无所依靠,观娘娘可亲,便冒昧叨扰,希望娘娘莫要嫌弃。”
沈荞能嫌弃什么呢?
那周绾尚且豆蔻之年,懵懂可爱,叫人心生怜爱,沈荞想起那张脸,那双柔软的眸子,都不忍心伤她的心,便说:“叫她进来坐会儿吧!”顺便吩咐叶小植,“去库房拿新进的锦缎来,给人回礼。”
周绾进了殿,盈盈一拜,“娘娘万福金安。”
“不必客气。”沈荞瞧了她一眼,瞥见她手上缠的纱布,“手怎么了?”
周绾悄悄把手往袖子里藏了藏,“无事,娘娘。”
旁边侍女忍不住道:“下厨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
周绾似乎有些无措,小声解释道:“久不下厨,生疏了,是我不小心。”
乖乖巧巧的小可怜样,沈荞都心疼了,侧头叫阿忠,“去太医那里拿药过来。”
周绾“哎”了声,“不……不必了娘娘,我待会儿自个儿去就行。”
沈荞:“无须跟我客气。”
沈荞喝了她的汤,又叫下人把点心拿给毓儿和阿景。
周绾同沈荞说了几句话,便告辞了,临走的时候冲沈荞腼腆一笑,一派天真烂漫。
她刚走,柯丹的格格大阿珠又来了,阿珠长得极美,眉眼深邃,笑起来像太阳一样耀眼,据说骑术也是一等一的好,她来给沈荞送狗。
沈荞养了一条大狗叫奔奔,纯白色,跟头狮子一样,毛很长,瞧不出是个什么品种,活泼好动得很,可惜宫里头无趣,它整日无事可做,总是躁动,沈荞懒得很,惯常是小太监带它出去转转,或者毓儿和阿景陪着它出去散步。
前几日走失跑到了大阿珠那里,她亦是活泼好动之人,陪着狗玩了个把时辰,于是奔奔最近闲来无事就跑去朝露殿去找她,她陪奔奔玩一会儿,再送回清和宫。
一进门,便听她笑,“娘娘的狗好生有灵性。”
阿珠一身大临女子装扮,笑容明媚灿烂,其实她穿柯丹服饰更美,只是在宫里头不合规矩,她似乎是陪着奔奔刚玩过,面庞红润,额头隐有香汗,显得越发唇红齿白,眉目生动。
“辛苦你了,若它下次去,不必费心去照看它。”
阿珠摇头,“不是我照看它,是它陪我玩耍解闷,如此说来,我要感谢奔奔。”
过了会儿,阿珠也走了。
过了晌午,沈荞睡了个午觉,毓儿和阿景来寻她,沈荞蹲在院里地上陪他们看蚂蚁,看了许久,毓儿无聊说:“母亲,朝露殿的选侍娘子们,日后是不是就要分派各宫去住了?”
偌大后宫,如今冷冷清清的,各宫空置,朝露殿里,十几位选侍挤做一处,因着身份限制,不可到处走动,平日里除了花园和清和宫,旁处都不能随意去。
毓儿并无什么想法,她只是太无聊了,想让后宫热闹些罢了,听人说,这些娘子是父皇的妾,将来得了封赏,便可移居到各宫去住了。
阿景倒是比毓儿早慧些,小心翼翼捂住姐姐的嘴巴:“姐姐莫说了,日后那些娘子得了封赏,父皇便不能时时陪着母亲了。”
这话也不知是他一个小屁孩从哪里听来的。
沈荞原本就平静的心思,一下子像被打翻了五味瓶,从前一日一日得过且过,总想着日后的事日后再说,司马珩离开这四年,她统共就见过他两次,一次是司马荣湚和司马琰的尸首送回之时,她记得自己慌得很,后宫诸事皆由她一人做主,丧仪自有礼官主持,可各项细节,都要她去敲定筹谋,她像是个烂泥突然被扶上墙,赶鸭子上架一样,不得不去做这些事,愁得几日都没睡好觉。
到了下葬那日,却听闻陛下回了,沈荞记着自己站在重重仪仗队外,隔着茫茫人群瞧见他的那一刻,倏忽觉得无比安定,沈荞觉得有人依靠的滋味原来是这样好。
那些慌乱和不安悉数都消失了,委屈也消散了,几日未眠似乎也没有那么难过了。
南边在打仗,他匆匆办完丧事就走了,沈荞难过得很,怎么也不愿意去送他,好像不去送他,他就可以不用走了似的。
可他还是走了。
沈荞送去的香囊应该很丑,可却是她一针一线绣的,不知道他会不会嫌弃,她没敢问。
第二回回来的时候,处境更惨,她被那些大臣折磨好几日了,一群人仿佛唐僧念经似的,一直在她耳边叨叨叨,弹劾沈叙之的折子雪花片子一样往她眼前送,她又不懂政事,无非就是做给沈叙之看的,如果沈荞再能从中搅一搅浑水,他们估计更高兴。
沈荞夜里做梦都是沈叙之和大臣们在斗法,沈叙之是司马珩最信任的人了,他几乎代表了司马珩所有的政见和野心,那些大臣就像是他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将会永恒持久地存在。
沈荞觉得很气愤,却不是气愤那些人跟沈叙之对着干,她只是气愤历史的洪流冲击下,逆流而上是件那么难的事,司马珩却还是一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帝王气魄。
做皇帝有什么好呢?
一点都不好,日日殚精竭虑,对着满是疮痍的九州大地修修补补。
可那些个憨瓜臣子脑子跟生了疮似的总也不安分,抽一鞭子走一步,还时时想要扯后腿。
为谁呢?
为何呢?
司马珩是个野心家,可他却也是个合格的帝王,冷酷,却又仁慈。
以前沈荞总觉得他是个残暴不仁的狗皇帝,可其实他不是,到了这时,沈荞再回忆剧本里的他,发觉他并没有那么不可理喻了,许多时候,他并非残酷,只是局势危急,四方异动,非铁血手腕不可。许多事他本不必做,可身为帝王,他仍旧是心系天下的。
那日一群大臣要罢工,沈荞烦得要死,满脑子都是:累了,毁灭吧!
一群憨瓜,整日不知在想些什么,她要当皇帝估计这会儿要气得同归于尽了。天下又如何,爱怎样怎样吧!同她又有何关系。
司马珩在这个时候回来了,沈荞看到他,眼眶都热了,那股子气愤消散,只剩下委屈,满脑子都是好委屈好委屈,等无人了,扑在他怀里哭,倏忽觉得心疼,心想他不知道日日有多累呢!
他却只是轻吻她额头,低声说:“好了,不必生气了,孤替你出气。”
傻子,她哪里是生气,她只是心疼他。
那夜两人许久未见,沈荞同他抵死缠绵,他哑着声音不住对她说:“小荞,孤很想你。”
沈荞觉着,有那么片刻,她有想过,这样一世也不错。
以至于后来她鲜少再想过离宫之事,只是如今种种,沈荞便不得不又重新谋算起来。
她不是个鱼死网破的性格,但若司马珩当真要三宫六院,他便是把她宠上天,她也不稀得这恩宠。她理解,但不接受。
过往情分她认,往后便各自好自为之吧!
沈荞回过神,看了毓儿和阿景一眼,“母亲只有你们父皇一个夫君,也盼着你们父皇只有母亲一个娘子,可若来日你们父皇有了旁的娘子,那母亲也去寻新的夫君,如此才算公平。”
毓儿张了张嘴,阿景蹙了蹙眉。
毓儿一撇嘴,扑进母亲怀里,“不要,母亲若去寻新的夫君,一定要带上毓儿。”
阿景倒还稳重,只说:“那我们不要父皇了吧!”
沈荞:“……”
好家伙,再发展下去,她怕是要被当做反动势力清除了。
她抬手捂住了阿景的嘴巴:“此事是我同你们父皇的事,同你们无关,小孩子莫要过问大人的事。”
毓儿担忧地说:“那母亲会不要我们吗?”
沈荞歪着头思考片刻,“不会,但母亲并不一定说了算,故而并不能同你作保证。若真到了那一步,非是母亲不爱你们,只是不愿委曲求全。待来日,若非不得已,你们也不要做委曲求全之事。”
毓儿和阿景皱着一张小脸,小小的脑袋似乎还不能理解如此复杂的东西。
沈荞觉得自己像个老巫婆,全无呵护小孩心理健康的理念,整日里同他们讲人间真实,于是她有些内疚,咳嗽了声,“车到山前必有路,人生本就无常,无论如何,往前走就是了,莫要无畏担忧。母亲带你们出宫玩吧?”
毓儿果然高兴了,“太好了,那我们去哪儿?”
沈荞歪头思考片刻,“去相府吧,带你们去见你们景淮兄长和阿昭姐姐,如何?”
沈叙之的儿子沈岸,小字景淮,今年方十四,还在太学读书。
沈叙之的女儿沈长宁,小字阿昭,今年不过七岁,生得粉雕玉琢,只是性格有些胆小。
毓儿和阿景在宫里头也没个玩伴,故而对沈叙之的一双儿女格外喜欢。
两个人听说,眸光里亮了一下,显然高兴得很。
沈叙之的夫人身子一向不大好,前几日听说受了些风寒,虽已大好,可沈荞还是决定借此理由顺势去探望一下,因着她实在太无聊,且憋闷得很。
想找个人说说话。
她吩咐叶小植,“去库房备份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