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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嬷嬷和墨烟两人跑了一场空,墨烟不由得瞅着嬷嬷的怀中,“嬷嬷,这事不成也就算了,咱们没必要拿银子。”
“你没看到知府夫人敷衍的模样?”潘嬷嬷想着刚刚徐夫人的表情,开口说道:
“这死人只怕有蹊跷,咱们拿了银子,也算是替知府夫人解决一个烦恼,知府夫人只怕都不愿意拿出这些银子,要不然也不会出五十两银子,这些银子在官宦人家那里纯属于打发乞丐呢。”
墨烟没仔细想五十两银子的事情,此时恍然大悟。
“对,倘若是人真的死了,只怕是直接抬回来了,再多陪一些银子,哪儿有发葬的事情都由知府家里负责的?看来这齐湘儿是当真貌美如花,只怕直接被孙家扣了下来。”
潘嬷嬷叹了一口气,此时彻底信了齐湘儿的容貌姣姣。
“只可惜咱们晚了一步,这样的美人若是给了少爷,指不定他就回心转意了。”
墨烟也是这样觉得,他们都是看惯了大户人家的阴私,当时徐夫人的那一处乍一看还以为是知府家弄死了人,现在来看,是把人给改了身份藏了起来。
“嬷嬷咱们多留心,万一遇上了能让少爷回心转意的女子,咱们也算是大功一件,夫人那里得有不少赏赐。”
潘嬷嬷点头。
“正是这个理,对了,你也劝着点少爷,远着一些那个秦二公子,等会这五十两,我回去就破开,给你二十五两。”
墨烟笑嘻嘻地应了,心中却不以为然,讨好了少爷他的银子哪儿止二十五两。
两人回去了以后,没想到正好撞见了邹缙云和秦子彦。
秦子彦平日里是穿着书院学子衣裳,今日里跟着邹缙云穿了锦服。
邹缙云的衣裳是茶金色直缀,而秦子彦穿得是宝蓝色直缀,这衣服是同样的款式,就连花纹都是相配的。
看着秦子彦的穿着,潘嬷嬷的眼皮子是直跳,只觉得少爷又盯上了这位秦子彦。
潘嬷嬷多看了两眼让秦子彦有些不自在,“我还是穿着书院的衣裳好了。”
“胡说!”邹缙云的折扇压在秦子彦的肩头,不许他换衣服。
“你这一身很是得体,更何况对书院的夫子说了请事假,转眼就穿着书院的学子衫与人喝酒,夫子们岂不是要大大皱眉。”
潘嬷嬷连忙说道:“这好端端的怎么要请假,还是去喝酒?这秋闱再望,实在是不合适啊。”
邹缙云说道:“嬷嬷有所不知,若是一般人我也不会特地请假,实在是得到了信,和亲王(爱新觉罗·弘昼,雍正第五子,弘历的弟弟)到了这苏州城,王爷亲自写信于我,我怎能不赴宴?我与子彦素来亲近,也带他去长长见识。”
原来是和亲王,潘嬷嬷确实没有了阻止的理由,虽说不想让秦子彦去,此时却也不好驳了自家少爷的面子,只让墨烟好好伺候。
几人在城门口候着,很快就见着一人骑马当先,后面的马车紧跟着,那人翻身下马,上来就揽住了邹缙云,“邹家小弟弟,这是你新得的人?”
秦子彦本来要说话,结果闹得好大没脸。
他臊得脸上发红,心中后悔自己来这一趟。
而邹缙云带着秦子彦对弘昼行礼,然后邹缙云笑嘻嘻地说道:
“王爷可误会我了,这是我书院的同窗,新结识的朋友,你若是这样说了,可是大大误会了我,更是误会了我的这位弟弟,他在书院里的成绩很好,可以说是秋闱的问题不大,更是可以去试一试明年京城的春闱。”
和亲王看着两人的衣衫,猜到了内情,只怕是邹缙云还没得手,此时嘿嘿一笑,“那是我的错,等会喝酒的时候,自罚三杯。”
秦子彦慌忙行礼,“和亲王折煞我也。”
“你这个小弟太客气了,你好好教一教,我可不是这种客套来客套去的人。你在这苏州城可真好,我就可以尝到你的美酒了。”
邹缙云:“是是是,晚些时候我同他说王爷的脾性。我就知道和亲王惦记我这一点酒。”
和亲王:“哈哈哈,难得到了江南之地,我皇兄又在这苏州城,邹兄也在,肯定是要喝一杯的,你啊,别的也算是平平,唯有你的舌头不知道怎么长的,居然那么灵巧,可以酿造出那么好的酒水来。”
邹缙云说道:“王爷是来寻万岁爷的?这是有些不凑巧,今儿一早吉时万岁爷就离开了苏州城,听闻是要去杭州。”
“没事,这苏州城不是还有你吗?”弘昼笑着说:“再说了,见不到皇兄也没什么打紧的,我主要是来听一听皇兄断的案子。”
弘昼口中啧啧有声,继续说道:
“我当时还在京城呢,就听说皇兄只一眼就看出牡丹花有异,里面挖掘出了许多的尸骨,我当时就坐不住啦,我这一路赶路也听到了皇兄是多威风,只可惜紧赶慢赶,还是错过了皇兄的审案,现在已经错过了堂审,我也就罢了,不急着去追皇兄的行程,我要在苏州城里好好走一走,好听一听皇兄的英明神武。”
邹缙云:“我陪着王爷一起在苏州城里好好走一走。”
“你可要考试,不用不用,只需要你日日送上酒就好。”弘昼说道。
邹缙云笑着说道:“王爷可真是过分,非要把我那点子存货给喝光不可。”
“没办法,谁让以前你在京城的时候总说,京城里的水有点硬,不如江南的水绵软,我若是没到江南也就罢了,到了江南,必定要把你的酒给喝光。”
听着两人熟稔的对话,秦子彦知道了邹缙云所说不假,他们以酒结缘,这和亲王没见本地知府,竟是先与邹缙云把酒言欢。
几人吃饭是在苏州城里最好的酒楼,点了酒楼的招牌菜,酒水是用的邹缙云自带的。
“对不住啊,在城门口,我误会了你二人的关系。”和亲王没什么架子,甚至还对秦子彦道歉。
秦子彦连忙把酒杯的酒一饮而尽,因为本来不善饮酒,呛得脸上通红。
“这位秦兄弟一看就是个斯文人,你这个混世魔王可莫要把人带坏了,今天吃过了酒,你在外面胡闹我不管,这位秦学子得回去苦读,照你这样说,这位考中了那就是我皇兄的臣子,我可不许考试前瞎胡闹除了什么差池。”
秦子彦本来对和亲王有点别扭,听到他的话,就不后悔自己出来了。
他和那些世家子相比家世太过于薄弱,若是得了和亲王的青眼,只需要对方美言一两句,今后在京城里都会顺遂许多。
秦子彦说道:“王爷太客气了,邹兄待我也赤诚,若是不然,子彦也没有机会与同饮。”
弘昼在心中摇头,原本他这一句话也是点拨秦子彦,免得他真的上了秦子彦的床,结果这位攀龙附凤的心思也不小,如果要是和邹缙云搅合在一起失了身,也是他的命运了。
三人一起喝酒,等到和亲王喝得醉醺醺的,对着两人挥手,自己带着下人去了知府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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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远道这是刚送走了万岁爷,才午睡没半个时辰就被人拉了起来,说是和亲王来了。
他连忙换上了衣服,用浓茶提神,招待起来这位贵客。
“孙知府不用客气。”弘昼看着孙知府眼下的眼袋,心中同情,不过他还是会在苏州城里待一段时间。
弘昼:“我在苏州城也有小友,刚刚才去与人喝了酒,这些天要叨扰孙知府,只需要给我留个小门,我每天在苏州城里瞎转悠就好。”
弘昼当年用一首《金樽吟》表明自己无意追逐皇位的心愿。
现在到这里,看似玩乐,实际上也是有目的,他的这位四哥其实很喜欢别人拍马屁,弘昼想要拍乾隆的马屁,就得知道这案子的个中细节,回京之后好拍马屁拍得到位。
所以弘昼对秦子彦和邹缙云说的是实情,圣上走了也不耽搁他自己的事情,他需要把皇兄在这里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
再说了,除了给四哥拍马屁,这里的热闹回去了以后还可以告诉四嫂呢。
弘昼说自己随性,但是孙远道可不会真的随性,让人陪着弘昼在苏州城里转悠。
这一日,弘昼回来的时候,正好花园里笑笑闹闹的,女孩子的笑声宛若是银铃一样当当当的作响。
弘昼差人去打听怎么回事,结果听闻是几个丫鬟在逗狗,听到了是逗狗,这事他擅长啊,和亲王当即拔腿过去了。
小丫鬟们本来笑笑闹闹的,听闻王爷来了,立即跪了一地,有些胆子小的,眼眶里都含着一包泪,生怕自己被和亲王责罚。
和亲王挥挥手,“本王只是凑凑热闹,狗儿在何处?”
那狗儿本来就伏卧在花丛里,根本看不清,而和亲王说话,这狗就从花丛里钻出来了。
和亲王看着狗儿,惊讶地挑眉,倘若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狗,他还可以理解,毕竟女眷们喜欢逗弄这种狗,但是这只狗看着精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这狗的背部是油光水亮的黑毛,耳朵部分眉心则是金色毛发,正是曾经的“齐湘儿”所养的旺财。
秦家要给旺财一些骨头都要斟酌,而孙家行事阔绰得多,短短十多天的时间,这狗生得越发威猛,皮毛都泛着一层光,虽说看着不名贵,却很精神。
弘昼看着这只狗儿,绕了一圈说道,“这狗也不是什么名犬,怎么养在知府家中。”
很快就有人说了内情,这是谢小主的狗,这狗儿因为谢小主的吩咐,就养在孙家。
一个叫做红儿的丫鬟看着弘昼感兴趣,就大着胆子继续说道:“王爷,别看这狗其貌不扬的,不像是什么名犬,但是着实机灵得很,只要提到谢小主,它就会汪汪汪地作答,若是说谢小主抛弃它,它就会生气,会狂吠,这狗像是听得懂人话。对了,这狗叫做旺财。”
红儿说了谢小主,这旺财就嗷呜一声,原地摇了摇尾巴。
百姓们不知道万岁爷的车驾里还有一位谢美人,但是弘昼住在苏州知府的官署当然清楚这其中的内情,还缠着谢老夫人询问实情,毕竟这个谢小姐是谢老夫人送的,别人不清楚,她一定清楚。
谢老夫人从没见过这样不按理出牌的人,对方还是姓爱新觉罗的,被缠的没办法,只能够把齐湘儿/谢湘儿的事情说给弘昼听。
弘昼一听谢小主就知道说的是齐湘儿,或者说是谢湘儿,加上旺财嗷呜嗷呜的,当即兴趣浓厚:
“旺财,这里的身份我最高,你若是能听我的话,我就带你去找你家小主。”
那旺财的耳朵一竖,后腿着地,整个身子都立了起来,前脚掌合十,做出了作揖的姿势,舌头还不住吐着,一看就是在讨好人。
弘昼越发觉得有趣了,笑着说道:“这么灵啊,蹲下。”旺财蹲下。
“坐着,叫三声。”
旺财坐下,狂吠三声。
弘昼还伸出手,“旺财,你把爪子放在我的手上。”
他这动作一出,旁边的人吓了一身冷汗。
“王爷,万万不可啊。”
可是弘昼是谁啊,在北京城里被人称呼一声荒唐王爷。
北京城的众人都知道他斗鸡逗狗,可以说是纨绔之中的纨绔。
嘻嘻一笑,和亲王还是张开手掌,看着旺财把爪子放在他的手心里。
“好!”弘昼松开了旺财的爪子,兴冲冲地说道,“江南的风水好,不光是养美人,这狗也很是灵性,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旺财的尾巴摇啊摇,舔了舔弘昼的手,还汪汪叫了两声,活脱脱像是在附和弘昼的话。
孙知府知道了对方要带走这条狗,实在是大为头疼,可怜他尚未苍老,却被和亲王磨得出了银色发丝。
孙知府巴巴地看着弘昼:“李公公吩咐过了,让微臣好生养着这狗。”
弘昼笑嘻嘻地说道,“你放心,这狗实在是太聪明了,当时皇兄是不是没见过?不然这狗要去木兰围场,见到了熊瞎子都会扑上去,实在是一条好狗!倘若是皇兄见到了,只怕这狗儿也要入宫。”
孙远道还是发愁,只怕王爷养死了这条狗,“王爷,您的意思是……”
“我带回去啊,我都已经答应旺财了,他听我的话,我就让它去见它的主人。”弘昼摸了摸旺财的狗头满是爱怜地说道,“我总不能对旺财说话不算话。孙知府是不是怕我养死它?放心放心,我身边有人喂它,而且啊,等到了北京城,若是谢小主见到了这狗,是不是也会心生欢喜,我这是四角俱全的好事。”
孙远道的汗水都滴落了下来,这话他都不好接。
弘昼拍了拍胸口,“你放心,我来这江南之地是给皇兄解决麻烦,而不是给人增添麻烦的。我这就走的,顺带带两个江南美人……不,带八个好了,分别擅长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的,一样一个!”
虽说皇兄守孝的时间只用百日,但是从江南之地带走美人,少不得要受人诟病,弘昼打算自己带八个美人回去,这样御史就只会抨击自己,而不是暗搓搓说皇兄。
话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孙远道只能够照办,当真从各个地方买了八个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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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昼来苏州城喊了邹缙云作陪,走得时候依然是喊了对方。
邹缙云既然与秦子彦交好,自然也就带上了他。
秦子彦只一眼就认出了和亲王旁边的那条狗,虽然胖了不少,但是分明是嫂子养的狗。
旺财为什么会在这里?一想到邹缙云曾经说过,苏州知府网罗了八个美女,他当即有些坐不住了。
这八个美女之中,是不是就有他的嫂子齐湘儿?倘若是别的女人也就罢了,若是有齐湘儿在……
一想到他觊觎许久的寡嫂居然躺在别人怀中,秦子彦的五脏六腑就像是被人生生擒住,他喘不过气来。
秦子彦的异常情况被邹缙云看在眼底。
“你看什么?”邹缙云扯了扯秦子彦的衣袖,“你也太失礼了一些。”
“这条狗我看着有些眼熟,”秦子彦忍不住说道,“像是我嫂子养得狗,叫做旺财。”
提到了狗的名字,这狗抬起头,他的尾巴晃了晃,刚站起身,和亲王就说道:“旺财。”
这狗儿看着和亲王,和亲王亲昵地揉了揉它的耳朵,“我说过什么?我带你去找你家主子。”
旺财得了这话,重新趴了回去,继续用爪子扒拉着鸡肉干,眼睛都不带瞥秦子彦的。
弘昼对这条狗很好,还特地打听过,这种小狗的脏器要比人小,最好少吃一些盐,旺财的食物都是特制的,例如这风干鸡肉,就是用老母鸡所制,因为肉质老,很适合磨牙,旺财很是喜欢。
秦子彦本来在旺财有反应的时候,就血液涌动加快,再听到了和亲王的话,忍不住上前一步。
而秦子彦被邹缙云攥住了手,“借一步说话。”
和亲王瞥了他们两人一眼,点头说道:“你们自便。”
到了外面,邹缙云就忍不住说道,“你怎么那么失态。”
“那只狗是我嫂子所养的狗。”秦子彦神色大乱,不住地往里看,“狗的名字就叫做旺财,我、我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回家,听闻和亲王要带走八个江南美人,我嫂子是不是就在其中?”
邹缙云何曾见过秦子彦的这个模样?他本来就是心思细敏之人,立即想到了秦子彦只怕对寡嫂有些心思。
邹缙云心中升腾起来醋意,酸溜溜想着女人哪儿好,除了会生孩子,哪儿有男子好?
心中想着,邹缙云口中说道:“你可不要太失礼了,这狗我之前听过王爷提到过,是孙知府家的狗,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很是机灵,是不是一场误会,毕竟叫做旺财的狗很多。”
“可是……”
“没什么可是。”邹缙云攥住了对方的手,“你还想当着和亲王的面闹一场不成吗?事情如何晚些时候我可以帮你打听,你也可以自己回家看一看,而不是急匆匆就去问和亲王。”
秦子彦这才冷静下来,而里面的弘昼也询问了身边的内侍,知道了秦子彦和“齐湘儿”的关系。
弘昼拧着旺财的耳朵,笑嘻嘻地说道:“旺财啊旺财,其他人你可不能理会,只有跟着我,才能够看到你家主子。”
旺财汪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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