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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群英荟(1 / 1)

绛真楼走的是高端路线,整幢楼秀雅精致,一角一隙都别具匠心。

推开一扇棂窗镂格的门,就是一处雅致的庭院。

白墙,黛瓦,一角有小松亭亭,虬枝曲折,对角是方形小几,四张木墩。

仰头一看,飞檐斗角,天宇澄净,偶有白云,轻轻流过,使得此间仿佛独成一片天地,另有一处乾坤。

正值炎夏,蝉唱声声,不过此间设计既不影响采光,明媚依旧,又不至于阳光直射,过于刺眼。斜对角处各有一处角门儿,使得习习之风徐徐流动,既不显急促,又能常保清凉,当真是一处洞天福地。

杨千叶头戴一顶浑脱帽,身着窄袖紧身翻领的长袍,小翻领儿,显得秀项颀长,优雅似天鹅,还透着股子俏皮味道。因为坐着,袍岔儿微分,露出下边一条白绫稠的长裤,看不分明太多,只是足登的高腰靴,束出了那修长小腿的优美曲线。

墨白焰和冯二止负手站在杨千叶身后,看其装束,就似一个老管家和一个贴身的长腿。

“啊哈,杨姑娘,慢待了,慢待了。”

聂欢穿门而入,朗声笑着,很潇洒地在对面松木墩子上坐了下来,都没等杨千叶起身相见。

杨千叶瞟了一眼聂欢那一身不甚讲究的中衣,以及翘着的二郎腿上得得瑟瑟地勾挂着的高齿木履,嫣然道:“名震关中的欢少,果然是不拘小节。”

聂欢哈哈一笑,道:“乍闻姑娘之名,就觉清新脱俗,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聂某久居长安,见惯名花,无论妖娆、妩媚、娇艳、秀雅,唯独姑娘这般清丽高贵,独一无二!”

聂欢说着,放肆的目光便在杨千叶身上逡巡起来。她虽穿着一身方便在外行走的胡服,但那种独特的气质却是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的。女人之美有许多种,气质也有许多种,但凡能浸淫到骨子里,或者说是从骨子里透出某种气质的,那才称得上绝世尤物。

这样的女人,在绝色美人儿当中,也是万里挑一。佛陀说,红粉骷髅,皮肉色相。聂欢自见过戚小怜姑娘之后,就认为佛陀这么说,一定是没有见到过妩媚妖娆自骨透发而出的真正美人儿。

今日他又见到了一个,而且她的气质与小怜又大不相同。她就那么款款地坐着,腰杆儿没有刻意去挺,去似松柏般挺拔,秀项没有刻意去定,却似天鹅般优雅,那种发自骨子里的空灵清丽,对浪迹花丛的他而言,也是头一回见到。

他甚至在想,如果把这位千叶姑娘还有小怜一起放在平康坊十大名花之中,凑成十二金钗摆在面前,是否能够依旧突出于她们。

聂欢恼中只一想,忽然就有点不甘心,因为他忽然觉得,如果真把这两个美人儿与平康十大名花摆在一起,男人们一眼扫去,第一个注意到的一定是戚小怜,但回顾二三后,目光一定落在这位千叶姑娘的身上。

小怜就像一团火,就像一轮太阳,无论与多少个美人儿摆在一起,一定是最吸引人的那一个。而眼前这位姑娘,却似冰玉悬空的一轮明月,还是轻笼薄雾的时候,透着说不出的优雅神秘。你第一眼注意到的也许不是她,但最终反复端详、品味,欣赏不尽的,一定是她。

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居然会被人比下去,聂欢有些不忿,尤其是这个被比下去还不是别人说的,而是反复斟酌之后,他自己得出的结论,这就尤其地令他不忿了。

杨千叶被他定定地看着,明明是一种审视的目光,居然不恼,就那么淡定地坐着,微笑着被他看,被他定定地看了半晌,居然没有半点不自在的感觉。

倒是墨白焰和冯二止,有些怫然不悦:“此人太也放肆,居然盯着殿下看了这么久,当我们殿下也是绛真楼里的红姑娘么?”不过,一想到自家殿下现在扮的是自东都洛阳而来的珠宝商人,且有求于聂欢,二人就只好忍下了这口气。

杨千叶看着聂欢,看到了他目光中先时的欣赏,接下来的愠意,只觉此人喜怒无常,或者说喜怒外露无甚城府,不禁觉得颇为有趣,只这一刹,她忽然记起了一个她绝对不想记起,但却时时都会情不自禁记起的臭男人。

那个家伙与眼前这个聂欢颇有几分相似,那双贼眼,害怕时、惊喜时、心存龌龊时,其实眼神中都会多多少少有所展露,只不过,比起聂欢,那个家伙其实更擅于隐藏,他虽有呈现的一面,但最秘密的东西一定藏得深深的。千叶不知道他想隐藏什么,他有什么好隐藏的,难道他还有比自己的身世更加了不得的隐秘?不可能嘛,但是……她感觉得出,他一定是在向这人世间隐藏着什么。

杨千叶秋水湛湛,毫不畏惧地迎视着聂欢的目光,令聂欢暗暗折服,必须得承认,这位姑娘内在的气质,真的胜小怜多多,不过想到小怜的温柔手段,以及欢好时的狂野热情,聂欢觉得,还是他的小怜更可爱一些。

转念之间,聂欢又想到了一个女人,那位葬在终南山深处的女人。

终南,忠南,常剑南么?那个令他仰视的、敬若神明的女人,在他眼中一直是女战神般的存在,而她归去的那一刻,终究还是回归了女人,选择了她心灵的归宿。

聂欢从不觉得常剑南配得上他心中唯一的女神,不过女神虽青睐了常剑南那老匹夫,却也丝毫不影响她在他心中神圣的地位。想到那位女神,聂欢不忿的心情终于愉快起来。

在他心中,眼前这位杨姑娘,虽然气质上尤胜小怜一筹,但终究比不了她,平阳昭公主,那永远的、唯一的三娘子李秀宁。

只可惜,当聂欢终于想到了一位能压得住杨千叶气质的女人时,杨千叶的眼神儿却没有迎着他的目光了,她的眼波朦胧,如水扬波,透着一丝先前所不曾见的温柔笑意,但那绝不是冲着他的,他感觉得出来。

聂欢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想男人?”

杨千叶、墨白焰、冯二止同时一怔,此人说话怎么这般无礼?

不过还未等三人露出怒色,聂欢已急忙摆手道:“啊!姑娘恕罪,聂某并无调笑之意。我是说,观你神情,似乎正在想到你的情郎,呵呵,却不知这位公子姓甚名谁,竟能得到千叶姑娘青睐,在下有些好奇罢了。”

杨千叶轻轻吁了口气,努力控制着微微发烫的脸颊,不教它泛起红晕,口气淡淡地道:“京都第一侠少,也有长舌妇的癖好么?”

聂欢老脸一红,讪讪地道:“哈!是聂某莽撞了。呃……咱们还是聊聊千叶姑娘此番找聂某的原因好了。”

杨千叶向聂欢示意了一下,捧起茶杯,轻轻呷了一口,道:“千叶在东都洛阳,开有三家珠宝行,盈利颇丰,然则以东都情况,再想扩展下去,已无余地,思量再三,最好的发展地点,唯有长安,毕竟王侯公卿,天下巨贾,尽集于此。”

“哦?”聂欢目光一闪,道:“若是如此,姑娘该往东西两市,寻那常剑南或张二鱼,找上聂某,可是进错了庙,上错了香。”

杨千叶嫣然一笑,道:“东西两市,就像一个久建的王朝,一切都有定规,再也没有闲置的位子,再想有人进入这个圈子,谋个王侯之位难如登天,或者就得按部就班,熬个资历。

千叶经营皆为珠玉,做的不是小本生意,不出人头地,如何有利可牟?可若按部就班,那得到什么年月。若要强出头,只怕刚一冒头,就得被人压下去,须得寻个强大的靠山才成。”

聂欢的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东西两市之外,不得有所经营。这是朝廷制度,也是常剑南和张二鱼的规矩,姑娘是希望聂某与他们开战么?”

杨千叶莞尔道:“就算欢少肯开战,奴只是一个生意人,还唯恐避之不及呢。奴家是想在东市或西市谋得一席之地,但又苦于没有门路。所以,想送欢少一些干股,只求仰仗欢少脸面,少些麻烦纠纷便是了。”

聂欢哈哈一笑,道:“聂某若想以此牟利,早不知有多少人送上门来。姑娘不必说了,聂某……”

聂欢还没说完,杨千叶已然道:“欢少先别忙着拒绝。奴知道欢少为人大方,千金瞬聚,一掷千金,手中从无余财,却也不思牟利。只是偶尔为之,却也无伤大雅嘛。”

杨千叶身子微微前倾,道:“这干股,奴可以不寄于欢少名下,而是送给小怜姑娘。欢少也不必多做什么,只是闲来无事,能到店里坐坐,足矣!”

“这……”

杨千叶这样一说,聂欢不禁迟疑起来。

杨千叶这话,正中他的心病。

在长安黑道上,三大枭雄之中,只有聂欢是没有产业的。他的钱并不少,但他散去的却更多,有时候甚至还要欠别人的账,所以他的兄弟最多,资产却最少。

本来这样的日子他过得倒也逍遥自在,可是自从与小怜姑娘订情,他却不免有了心病。

他没有钱,小怜也不图他的钱,但是他不得不考虑,小怜姑娘既然把自己给了他,他该如何安置小怜的未来。没道理那么多兄弟他可以照料的很好,却没能力照顾自己的女人。

况且,小怜名声甚大,官宦权贵、豪绅巨贾但能谋见一面,与她品茗谈笑,听她抚琴长歌一曲,便足堪夸耀,倒也无人敢强迫她侍奉枕席,绛真楼也不想她侍寝陪客,降了身价,可小怜却把自己给了他。

这事儿,能瞒得一时,瞒不了一世,至少,眼前这位络阳珠宝商人敢来以此为条件,说明已经知道了他的事情。一旦这事被外人所知,众人眼中高不可攀的神女地位不再,绛真楼会不要她侍寝陪客么?

那时他该怎么办,以势压迫,岂是英雄所为。但是叫自己的女人人尽可夫,杀了他也办不到,那时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小怜赎身,而这可是一笔不菲的钱财。

名震关中的京都第一侠少,没有钱。

杨千叶笃定地看着聂欢,英雄难过美人关,她知道他一定会屈服。

杨千叶在洛阳确实有三家珠宝行,墨白焰既然矢志复国,岂会坐吃山空。他不但在各地培养死士,而且还营建各种生意,一则是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二则是籍此建立他的情报网络。

所以,杨千叶的潜势力,其实很是不低。

唯独在长安,天子脚下,墨白焰只在灞河边上培养了一群死士,没有在此开店。这种地方,终究是太危险了些,他不想冒险。

然而,他们立足于外围营建势力,再转而袭取关中的策略,却随着大唐的渐渐稳定失去了可能。本来李渊初得天下时是最好的机会,可那时千叶公主年幼,无法统领大局,等她长大成人,最好的机会已经失去。

现在看来,只有让大唐自己乱起来,他们才有机会。而要让大唐自己乱起来,靠利州李孝常那样的地方势力作乱来达成,已经越来越不可能,所以他们的目光只能落在长安。

这样一来,她就需要一个纵然张扬,也不引人怀疑的身份来落脚,之后才能有所谋划。而东西两市第一等的大商贾早就与常剑南、张二鱼建立了密切关系,她一个女人想在其中插上一脚,不剑走偏锋是没有机会的。除非她以美色,成为常剑南或张二鱼的女人,但这又是她所不愿意付出的。

如此一来,她最好的选择就只有聂欢了。

聂欢思量许久,想到小怜对他的一往情深,终于英雄气短,缓缓扬眸,看向杨千叶:“这里可是长安,自西域而来,珍奇无数。你确定,纵然我给你机会,你便能在这里站稳脚跟?”

杨千叶心中一喜,聂欢这么说,那就是答应了。

杨千叶道:“奴自有海上渠道,可获得不逊于西域珍奇,甚而更胜之的珠玉宝贝。”

聂欢眉头一皱,似乎不信。

杨千叶一伸手,一只镶羊脂玉红蓝宝石金累丝簪已然出现在掌中。看那宝石质地,看那制作手中,确系极上品无疑。

聂欢拿过去,端详片刻,缓缓地道:“这似乎就是我中原风格,并非番夷品味。”

杨千叶嫣然道:“欢少好眼力,奴只是自海上输入珍奇宝物,至少匠师,却是聘请的中原名家镂刻雕琢。”

聂欢沉吟片刻,轻轻点头:“好!你去西市,择地开业。开张之日,我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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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真楼上,因为楼中护院打手的干预,李氏双雄的“手足相残”终于结束,鼻青脸肿的一对活宝被轰出了楼去。他们虽然有钱,可绛真楼却不欢迎这样的客人。

“大哥,咱们打得这么辛苦,也没引出小怜姑娘啊。你失算啦!”

李仲轩顶着一对打得乌青的熊猫眼,垂头丧气地对李伯皓道。

李伯皓愤愤然道:“那帮闲对我说,小怜姑娘其实不喜欢骚人墨客,只喜欢江湖豪杰,我才想出这样办法引她出来,瞧瞧她到底是怎样的颠倒众生。现在看来,是上了人家的当啦。”

李伯皓说着,揉着肿起一块的脸颊,往二弟李仲轩脸上一看,忽然忍不住笑起来:“哈哈,也不亏,也不亏,头一回把你打成这般模样,也不伤兄弟和气。瞧你这副模样,跟一只貔貅似的,太搞笑了。”

李仲轩呛啷一声,拔出他那骚包无比的宝剑,照了照自己的脸庞,登时大怒:“好哇你,原来你假公济私,占我便宜!”

李仲轩挥剑就砍,李伯皓早已一纵身,稳稳落在他拴在楼前的宝马背上,挥剑砍断缰绳,双腿一紧,便狂笑着策马而去。

“贼子休走!”

李仲轩怒不可遏,急忙也纵身跃上马背,挥剑砍断缰绳,追着李伯皓去了。

二人这一追一逃,便信马游缰,胡乱而去,及至延康坊某条路上,忽见前方人头攒动,近三四百人拥塞于前方,兄弟二人急忙勒住马匹。

一路追打嬉闹的赶到此处,李仲轩早忘了本来追赶大哥的原因,此时一瞧前方人头攒动,不禁抻长了脖子,自马上望去,纳罕道:“耶?这么多人拥堵于街头,有什么热闹好瞧?”

李伯皓自以为是地道:“想是有人家正在嫁娶办喜事?”

李仲轩抬杠道:“为什么就不能是办丧事?”

李伯皓怒道:“办丧事怎么没人撒纸钱,怎么没人吹奏丧曲?”

李仲轩道:“你说是办喜事,可也没人吹奏喜乐,没人披红挂彩啊?”

李伯皓恼怒道:“那你说,这么多人站在街上,既不是办丧事,又不是办喜事,那他们在这里做什么?难不成是闲极无聊,站在这儿卖呆?”

李仲轩道:“你这恼怒太没道理,说办喜事的是你,说办丧事的是我,什么叫我说既不是办喜事也不是办丧事?”

李伯皓大怒道:“孝服呢?纸钱呢?”

李仲轩也勃然大怒:“要是办喜事,早就吹吹打打了,不是办喜事,那肯定是办丧事!”

李伯皓冷笑:“孝服呢?纸钱呢?”

李仲轩大怒道:“”这都是亲戚朋友在这儿等着他们家老太爷断气,只要才人家一断气,马上就举办丧事,行不行?”

李仲轩这句话刚说完,就见足足一两百号人轰然一声,跪倒尘埃,只剩下旁观群众一二百人袖人站在路边。

李仲轩大喜,用马鞭向前一指,道:“你看你看,人已经死了,马上大家就该哭起来了。”

李仲轩话音刚落,号啕声果然此起彼伏地响起来,李仲轩更加得意,鼻孔朝天地道:“如何?还是我说的对?”

李伯皓不忿地道:“你说的对……对……对……”

李伯皓“个屁”两字一直没说出口,李仲轩只当大哥果然服输,当即仰天大笑三声,低头向前一看,忽然也跟他大哥一样结巴起来:“他……他……他……”

就见那跪地号啕的一二百人前面,就只站着一人,不是李鱼还是哪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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