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现的及时,半个时辰后,刚燃起的火被扑灭。
饶是如此军械所内也被闹得鸡飞狗跳,一向温和的宋应星得知消息后大发雷霆。
只是看到被烧成黑人的孟忠良、以及严重烧伤勉强被救回来的周恒一后,没来由的叹了口气,他知道这两个老匠人是为了什么。
好在是军械所有规定,除了工作时间,凡火药、火器不得在研究室内私藏和囤积,这场火灾并未造成什么大的损失。
第二天刘鸿渐得知此事后,风风火火的带着人前来探视。
刘鸿渐可不知道军械所的什么规定,他要给宋大爷打个招呼,因为他就住在山顶,他可不想某天突然被炸上天。
“王……王爷,俺……俺有罪!请……王爷责罚。”周恒一满身都缠着纱布,一只眼睛也瞎了,见到刘鸿渐亲自前来看他,仍是老眼浑浊的扯着嘶哑的嗓子道。
“好生将养身体,医药费军械所会帮你承担,至于责罚,等你好了再说。”
人都烧成这样了,刘鸿渐又怎么能说出来狠话,他也曾听宋应星说过,有几个匠人跟雷酸汞杠上了,已经一个多月不曾下山。
刘鸿渐是个惜才的人,相比于几处房子、一点资产,在人才面前不值一提。
“俺……俺……老孟他……他……”周恒一一想到昨晚还跟他谈天扯地吃酒打诨的老战友,不禁老泪纵横不知所言。
“人有旦夕祸福,你也不要太难过。
昨晚到底是怎么回事,即便是喝了点酒,也不至于闹出火灾来?”刘鸿渐拍了拍周恒一唯一完好的右手安慰道。
这个时候的酒可不像后世电视剧里演的随随便便就能点着,大明虽然已经有蒸馏酒,但是绝大多数酒都只能勉强达到三四十度。
四十度的白酒就算是你成心拿打火机去点,都不见得能点着,怎么会发生火灾呢?
“回王爷,昨晚俺……俺跟老孟心情郁闷、天……天气又冷,老孟他拿出来两坛酒来喝,俺……俺才喝了几口,就不省人事了。”
“老周你在说瞎话的,咱又不是不知道你的酒量,就是喝上一坛子也不至于起不来。”屋子内一个匠人道。
“俺怎么会拿老孟的性命开……开玩笑,老孟说那酒……那酒叫酒精,是从宋档头哪儿讨来的,俺……俺寻思就是尝尝鲜。”
周恒一回想起昨晚的事,眼泪马上又止不住。
“什么?你喝的是酒精?”刘鸿渐闻言看向了宋应星。
什么鬼嘛,你喝什么酒不好,哪有拿酒精来喝的?
西山商合在山下开着个酒坊,这酒精还是在刘鸿渐的指导下搞出来的,由于成本太高产量又太小,只是将制作工艺记录下来便没有继续生产。
而生产出的大部分都被刘鸿渐当蜡烛用了,剩下一小部分送了人,其中就包括宋应星。
“这……老夫记不得了。”宋应星皱眉想了一下,他只记得那两坛子东西是刘鸿渐丢在他家的,他后来闻了闻是酒便顺手放在了储物间。
他又不嗜酒,于是便做了顺水人情,将那两坛酒送给了孟忠良。
可万万没想到啊,这酒竟然能闹出这等幺蛾子,还断送了孟忠良的性命。
事情闹到这一步,宋应星也不知道怎么收场了。
“雷……雷酸汞……俺可能知道……怎么弄出来了。”
正待这时,躺在床上的周木乃伊突然瞪大了眼睛,他抬起手来想起身,却牵扯到了伤口疼的直咧嘴。
“什么?”宋应星、刘鸿渐二人一听,不约而同的惊呼道。
“是酒精!一定是酒精!”周恒一一字一顿、斩钉截铁的道。
长久以来,他们做了无数次的尝试均没有成功。
昨晚二人所在的研究室蜡烛是放在最里头的,而火却是从他们所在的工作台先燃起来,这说明什么没有人比周恒一心里更清楚。
“宋老。”刘鸿渐看向宋应星,宋应星则对着他点了点头。
“好好养伤,倘若雷酸汞研制成功,你便是大功一件!”说完刘鸿渐与宋应星联袂出了周恒一住所,而后一头扎进了宋应星的私人研究室内。
……
三天后。
“哈哈哈,皇天不负有心人!宋老,成了!”院子内传来刘鸿渐兴奋的大笑声。
兴许是被薰着了,二人皆是蓬头垢面只露出一口白牙。
谁会想到,雷酸汞之所以一直没有进展,竟然是缺了酒精这一味中和剂,谁又会想到,一个伟大的发明竟然是如此偶然。
“宋老,雷汞制法必须严格保密,没有本王的允许不得告诉任何人,即便是朝里的大臣也不行。
倘若有泄密者……诛九族!”刘鸿渐郑重其事的对宋应星道。
没有人比他更明白雷汞的重要性,雷汞作为起爆药,对火焰、针刺和撞击有较高的敏感性,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是底火击发药的不二选择。
有了雷汞,大明就能造出底火子弹,继而就能完成后装击发枪的研制,也就拥有了将子弹设计成后世长锥形外观的条件。
在全地球都使用前装枪的时代,大明如果率先装配起了后装底火式枪弹,那么陆地战争中一切牛鬼蛇神就皆为草芥。
毫无疑问,雷汞的研制成功对于大明火枪具有划时代意义。
在宋大爷家呆了三天,也夜不归宿了三天,刚出了宋应星的院门,便见一应亲卫仍旧忠心耿耿的值守在院落四周。
“兄弟们,今天本王高兴,走,本王请你们吃大餐!”刘鸿渐昂首挺胸率先朝着西山别苑行去。
一行人刚走到家门口,但见阿拉贡一身大明服饰与几个同样身穿大明服饰的墨利加人已经等候多时了。
“王爷,您可算回来了,阿拉贡说他有事找您。”诸葛铁牛苦着个脸道。
由于有刘鸿渐的吩咐,这些日子可苦了铁牛同志了,每天不仅要陪阿拉贡出去溜达,还要负责教习这几个墨利加土著大明语。
想他自己大字都不识几个,这不是难为人吗?
这阿拉贡也是的,除了问东问西跟他学大明语外,每天都要出去游走,见到什么都新奇,见到什么都要刨根问底。
一个多月一来,他陪吃陪喝陪玩,整个成了三陪,若不是这阿拉贡出手阔绰,他早便撂挑子不干了。
“阿拉贡,见过大明王……爷!”见刘鸿渐蓬头垢面的,阿拉贡却并不疑惑,而是对着刘鸿渐行了标准的大明拱手礼。
“哟呵,才一个多月不见,大明语都说得这么溜了,你头上的鸡毛呢?”
……
ps:身心俱疲,我很可能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如今每天累的要死,直像工地搬砖的民工,怀念曾经在北京摸鱼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