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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市。
总医院。
盛锦已经过了很久“一点无线”的生活了,甚至两点一线对于她而言都是奢侈。
她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后便到icu去看顾垣熙,陪他说说话,或者不说话,只是那样安安静静的坐着,累了,便到医院的职工宿舍去睡一会儿,醒来继续上班。
她不再回家,因为无法面对父母那心痛的目光和愤怒的审问。
她是盛家唯一的女儿,不仅无心继承家业,甚至连依着自己父母的心思找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嫁了都做不到。
难听的话就像洪水,总能杀她一个措手不及。
她的母亲不止一次问她,既然喜欢顾垣熙为什么早不说晚不说,偏要等到他成了植物人再说?
是啊,她也在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说呢?
她原本想说的,等到他们再见面,她便会说了,可是那个男人却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这大概是盛锦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了……
每日醒来,都会被这悔不过当初折磨得彻头彻尾。
她为何没有早早的说呢?
她该早些说的啊。
现在已经到了探视时间,vip的特护病房里,已经允许家属们进去探视了。
盛锦换了隔离服走进去,坐在她常坐的椅子上。
那些维持着顾垣熙生命体征的仪器,平静的发出着整齐的声响。
那不过是盛锦听惯了的东西,可每当她走进这个房间,坐在这个男人的身边,便只觉得这些麻木的声音让她头疼欲裂,就像死神的脚步声,一点一点的靠近,而那脚步声若是停了,顾垣熙便会彻彻底底离她而去了。
盛锦白日里接了余念的电话,心情并不好,奈何到了下午,又发生了很多令她心情更加不好的事情。
吸了吸鼻子,盛锦伸出手,轻轻握住了那个男人的手掌,她不敢碰到他手指上夹着的检测仪,便只能小心翼翼的,用手指扣在她的掌心里。
“我的实习期又延长了……没了你带我,可能我要做住院医生到七老八十了。”
盛锦伸出手拍了拍自己的脸,或许她真不是个当医生的料,那时年少轻狂,若不是习惯性的模仿着顾垣熙,她又怎么会穿上这身白袍呢?
盛锦和余念从初中便在一个学校了,那时还不同班,余念是校花级别的大美人儿,而她,不过只是个上课偷偷将手机藏在笔袋里看小说的普通人。
盛锦只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尤其是在她念的贵族学校里,她大概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了。
相貌平平,但将将看得过去,若是留个齐刘海会稍稍有一点点可爱的那种类型。
她身材不好,吃多就胖,饿几天会显得瘦一点,但基本上还是个偏胖的人。
她没有什么才艺,画不了画,唱不了歌,跳不了舞,也不会演奏乐器,学习更是一般般,若是硬要说个强项的话,那个时候,她还是挺搞笑的,发个qq签名都能逗得大家伙笑上好几天。
盛锦从一进校门,便稀罕上余念了。
那时她们刚刚初一,脱离了小学的拘束,每天放学后,她都会揣着3,站在操场上听听,小骚歌,吹吹小春风。
她记不清自己听到的是什么歌了,只记得有一句话歌词是这样唱的,风撩起你的长发我看到了你的脸……
这歌词真是让盛锦有感触啊,风撩起了余念的长发,她看到了她的脸。
天呐,真漂亮啊。
这是盛锦的肺腑之言。
那时的余念一个人坐在篮球场旁的观看台上,兴致缺缺的拖着下巴。
篮球场上的人真多啊,一眼望过去,好像那些男孩子们都长得一个样,皮肤晒得黑黑的,就连身上的校服都一模一样。
这群男孩有什么可看的?盛锦不解,也不知道她们学校这校花妹子到底在想些什么。
鬼使神差的,盛锦便走到了余念的身边,一屁股坐了下去。
余念瞧瞧她,便从自己的屁股底下抽了本被坐得热乎乎的笔记本来,递给她。
“垫着吧,水泥地凉得很。”
余念不咸不淡的说道,她的表情是寻常人模仿不来的,说高冷不高冷,说热络不热络,但她在用些小细节对一个陌生人播撒关心、播撒爱,这就很招人喜欢了。
那时的盛锦,体格是真的好。
别说是坐在水泥地上,就算是吃完火锅再吃一顿冰淇淋,她的肠胃都没有半分异样,冬天里穿丝袜也是信手拈来,夏天一身汗钻进空调房也没毛病,她这身体倍棒,吃嘛嘛香的,哪有这么娇气。
可这本子是女神递过来的,她也不能还回去不是?
盛锦说了声谢谢,便捧着那本子去瞧。
高二一班,顾垣熙。
果然是女神,一入校就勾搭上高中学长了。
余念随手翻了翻那作业本,这字是真漂亮啊,就像是字帖印上去的一般,如果字如其人的话,这小兄弟应该也长得不赖。
盛锦想要和这漂亮的校花聊聊天,又不敢表现出自己笨拙的模样,便从这笔记本上找了点话题。
“你男朋友……字很好看啊。”
她说得很潇洒,指了指那本子,便又道,“他学习应该很好吧,你们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额……”
余念不过从唇瓣溢出了一个语气词,她揉了揉挺敲的鼻尖,连忙摇头。
“他不是我男朋友,老师说了,初中生不能早恋。”
此话一出,倒让盛锦那些过分狭隘的小心思显得苍白了。
原来女神是这么规矩的人,他们这个年纪,正是少女情怀总是诗的时候,她竟然会把听老师的话挂在嘴边?
果然啊,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余念缓缓站起身,也是这个时候,盛锦才发现,余念的屁股底下还垫着一摞书本。
而最上面的那一本包了书皮的语文书,她也是似曾相识。
初一三班,顾垣彻。
她一眼便瞧见那字了,真丑,龙飞凤舞的,和她手里这本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这些大概都是篮球场上那些打球的野小子,害怕校花着凉送过来的吧?
啧啧啧,校花果然是校花啊。
初中、高中通吃!
“同学,能不能拜托你,一会儿那些人打完球,把这作业本和书还给他们?我有点事情,还要赶着去画室。”
那时的盛锦,自然已经被余念迷得五迷三道了,鬼使神差的,她便点了头,将那厚厚一摞书本接过来,抱在膝盖上。
“谢谢。”
余念道了谢便要走,盛锦却只觉得自己像是被老色鬼附了身,她连忙站起来,叫住了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来。
“那个,同学……可不可以,加个qq啊。”
余念大概是愣了,一直以来,加她qq的男同学不少,可是女同学嘛……还真不多。
她摸了摸口袋,却又立刻簇起眉头来。
“啊……不好意思,我没带手机。”
有这么一瞬间,盛锦似乎体会到那些屌丝们找女神要电话号码的艰辛了。
原来“我没带手机”这句话,听起来竟是如此的伤人。
不过还好,余念大概也是有些喜欢她的,她并不排斥和自己成为qq好友关系。
“这样吧,我回去之后加你,你在学校的新生群里吗?”
余念声音好听,问她问题的时候,更是温柔至极。
和余念的清淡相比,盛锦便显得有些忐忑又局促了。
“嗯嗯,在,在的,我叫盛锦,我的网名是吟游诗人,那个……我的头像是于谦,于谦你认识吗?一个相声演员。”
余念噗嗤一声便笑了,就像所有美好的光华都荡漾在她的唇边。
“好,我晚上加你。千万不要忘记啊,一定把书本交给他们。”
余念随手一指,便跑走了。
盛锦便顺着她的方向去看,篮球场上跑动着的男孩子,至少有十个人,她哪知道要给哪一只啊?
可偏偏女神已经走远了,她也不敢缠着去问。
盛锦是个实心眼的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她既然答应了要帮余念还了书本,自然得任劳任怨的做啊。
奈何底下那些家伙啊,真是不嫌累,打起球来就像上了发条似的,谁都不想停下来。
盛锦便坐在台阶上苦苦等着,等到她的3被听没电了,手机也被玩没电了,因为无聊而撑着下巴睡过去……
“同学?”
叫醒她的,是一道温柔的声音,似水,就像她常听的那些广播剧里的声优一般。
盛锦一个激灵便醒了,直勾勾的望着眼前的人。
“余念呢?走了吗?”
“啊……走,走了,她去画室了。”
盛锦使劲揉了揉眼睛,这才看清楚眼前的男孩。
他的头发修剪得很是利落,皮肤并不怎么白皙,可五官却精致好看,尤其是笑起来时候,眼睛弯弯的,就像……她想不起他像什么,只是她确定,眼前这男孩要比所有漫画或是偶像剧里的男主人公都要帅,而且帅得真实。
眼前的大男孩忽的站直身子,对着身后正跑过来的某个家伙喊了声,“老三,余念走了!”
“走了?什么时候?她不是说好要和我们一起回家么?今天是大哥的生日诶……这没良心的死丫头。”
盛锦不知道他们在讨论些什么,只是听到有人说她女神的不好,便下意识的替她说话。
“她赶着去画室了,肯定是有急事的。”
“噗,听她骗你,那丫头就是在这里坐得无聊了,找个人替我们看书本而已,这是她的老伎俩了。”
说话的那男孩煞是无礼,他大喇喇的撩起运动衣,用那衣摆抹了把自己脸上的汗水。
这突然间的暴露,吓得盛锦脸一红,看都不敢看了。
还是他身边那男孩,最是绅士温和。
“老三,还有小姑娘在这呢。”
“小姑娘?”眼前那讨厌鬼歪着去看了看盛锦,下一秒嘴里冒出的话,却气得她直接跳了脚。
“同学,你高中部的吧?我还只是个初中生,你对于我而言啊,可不是什么小姑娘。”
后来,盛锦终于知道,她那一眼万年的男孩叫做顾垣熙,而那个讨厌鬼便是他的弟弟,顾垣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