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循天看了叶小天一眼,叶小天向他使个眼色,苏循天赶紧追了出去。花晴风眼看王主簿走出去,有些茫然地对叶小天道:“叶大人,咱们如今应该如何?”
叶小天从案上拿起王主簿签字画押的那道笔录,对花晴风道:“大人,王主簿既已供认不讳,下官以为,应该派人去王府搜查一下,万一有什么罪赃,也可充作证物。至于那走私的来源和去向,也只能容后追查了。”
花晴风叹道:“只好如此。”
花晴风当即写下一份牌票,唤来张典史,命他率人去搜王主簿的家。张典史听了不禁暗暗叫苦,他是从中原调来的官员,对贵州官场上如此简单粗暴的做事风格实在有些不适应。
要知道,官员都是皇帝任命的,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下大狱的,朝廷一日未定罪,上级官员对下级官员所能做出的处置就只能是限制人身自由、暂停公务权利,等朝廷公文下达,免去他的职务后才能进行后续处理。
就像叶小天上次去金陵,哪怕过问叶小天一案的人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张居正,只要叶小天还是候参之身,没有正式定罪,也得享受官员待遇,住进馆驿等候处置,而不用押入大牢待罪。
可是,当初叶小天以典史身份拘押孟县丞入狱,之后徐伯夷以县丞身份把叶小天打入囚笼,乃至如今花知县发牌票,在朝廷尚未正式免去王主簿官身之前就去搜他的家,这都是不合法的,却也没人指摘不妥。
因为规矩是规矩,一时一地还有便宜之策,在贵州,官府的控制力远不如中原地区,如果一切都循规蹈矩,按照章程办事,那么等朝廷的章程下来时,只怕什么事都办不成了。
花知县刚一上任就是在贵州,多年熏陶下来,对此不以为奇,只苦了张典史,明知这不合规矩,心里纠结的很。可是大老爷和二老爷都这么吩咐,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执行了。
张典史往王主簿家走了一趟,带了最精明的捕快,里里外外搜了一遍,却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张典史只得客客气气向王主簿的家人致歉,领着人又回了县衙。
叶小天向随行的周班头、马辉、许浩然等人仔细询问了一番,他们对王家搜查的确实很彻底,但也确实找不到任何一件可以作为罪证的东西。叶小天料想以王主簿的精明,纵然有隐私也不会那么容易被人发现,只得做罢,先羁押了王主簿,等候上峰的处置便是了。
只是考虑到王主簿作为走私团伙中如此重要的人物,他被捕入狱,没准会有人到他家中打探消息,叶小天又派了几名捕快监视王主簿府中的一切动静,只是王主簿尚未定罪,就算有罪,不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也罪不及家人,为了避人口实,叶小天安排了两名性情最沉稳的捕快,以免泄露行踪。
这一上午提审各个人犯,下午验点各种赃物,忙得叶小天陀螺一般,直到晚上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府中,不过他的精神却很是亢奋,他渐渐喜欢上这种与人斗智斗勇的生活了。
人活着,总要有所追求,叶小天最初的追求很简单,老婆孩子热炕头儿。虽然他的热炕头儿是蛊教至高无上的神殿,他想娶的老婆是红枫湖夏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夏大莹小姐,起点实在是太高了些,但是从性质上来说还是一样的。
叶小天从来没有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操,也没有匡扶天下的伟大志向,现在依旧没有,但他已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至少他的人生目标不再那么短浅了。只是这种潜移默化的感觉,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
今天,当他走出县衙的时候,胥吏们一道道敬畏的目光,百姓们一张张赞叹的笑脸,使他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生存于人世之间的价值,人活着,总是要有所追求的。
当晚,叶小天宿在哚妮房中,一番酣畅淋漓的欢爱之后,叶小天揽着哚妮香汗津津的身子,揉着她圆滚滚的臀部,调笑道:“给你播下这么多种子了,还不早早给我生个大胖小子。”
叶小天这番话虽是调笑,却也正是他的心声,他真的想要一个儿子。只不过,以前他想生个儿子,只是想着传承给儿子一笔依食无忧的财富,可以延续他的生命。而现在,他想通过他的骨肉,延续属于他的更多烙印。
他希望有那么一天,膝上抱着一个大胖小子,也许是他的儿子,也许是他儿子的儿子,他会自豪地对那孩子讲:“想当年,你老子(爷爷)我……”他现在想传承的,不仅仅是生命的印记和物质的财富,还想有一份属于他的荣耀。
“人家也想嘛,可肚子不争气……”已酥软如泥的哚妮嘟囔着张开眼睛,眼儿媚,如丝如缕,盈盈地缠绕在叶小天的脸上:“小天哥,要不然……咱们再来一次!”
“你刚刚还说受不了,现在就……嗯……”
话犹未了,叶小天便是一声,他的下体搭上了一块湿润的毛巾,简单地一番清洁,哚妮便俯身下去,檀口一张,湿湿滑滑的丁香舌儿便像蛇一般灵巧地缠绕了上去,叶小天的双腿陡然伸的笔直……
※※※
葫县大牢里,王主簿单独住着一个牢间儿。牢房里已经清扫过了,放了一张床榻还有一张矮几,榻上铺了干净的被褥。王主簿毕竟尚未去职,这些都是应有之义。
叶小天与王主簿并不像当初和孟庆唯一样斗的你死我活,对这些优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要叶小天不追究,谁会难为这位老上司呢,所以王主簿在牢里很是悠闲。
此时,王主簿坐在榻上,面前放着矮几,几上放着四样小菜,旁边还有一壶酒。叶小天在京城天牢当牢头儿的时候,没少给囚犯跑腿儿买吃的,不过王主簿这酒菜可不是使唤狱卒买来的,而是王府送来的。
王主簿挟一口菜,酌一口酒,慢条斯理,喝的津津有味。
高高的牢墙上方,突然出现两只飞抓,抛飞抓的人很有技巧,那飞抓扣住高墙的过程中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随即两个黑衣蒙面人便飞快地出现在高墙上,踞伏在那儿,仿佛两头兀鹰。
正在高墙下院子里巡戈的是四个狱卒,两人一队,并肩巡逻,根本没有发现高墙上有人,两个黑衣人居高临下,冷厉的大眼森然盯视着他们,忽然很有默契地一起跃下,无声地扑向他们。
两个黑衣蒙面人每人选择两个目标,几乎是一瞬间,四个驿卒后脑便同时挨了一记重击,他们一声没吭就向地上倒去。两个黑衣人身手极其敏捷,马上搀住了他们的身子。
其中一人昏迷之际腰刀失手脱落,那黑衣人搀住两人已无法腾出手来去抓腰刀,他突然伸出一只脚,用脚尖稳稳地停住了那口刀。四个狱卒被稳稳地放在地上,黑衣人从他们手上翻出钥匙,相互打个手势,马上就有一人扑向牢房,另一个人则伏向暗处掩护退路。
“咔嚓!”
牢房的大门开了,甬道中间位置放着一张桌子,两边各有一张椅子,桌上放了一盏灯,两个牢头儿坐在椅上挟着猪头肉,喝着小酒儿,正自得其乐。忽听身后牢门响,两个牢头儿也未在意,只当时有狱卒进来。
但是背对牢房的那人一扭头,忽见来人并非牢里狱卒,这才大吃一惊。但他这时警觉已经晚了,那黑衣人一开门,便像猛虎一般扑过来,这牢头儿刚刚站起一半,便被迎面一掌打得倒翻白眼,“咕嗵”一声坐回椅上,人事不省了。
“快来……”
另一个牢头儿一抬头,惊见如此一幕,不由厉声大叫起来,一面大叫一面拔刀,刀刚出鞘一半,那黑衣人便像鬼魅般掠到了他面前,伸手一拍,出鞘一半的刀“嚓”地一声又还了鞘。
那人虎钳般的大手一伸,就连鞘夺过了他的刀,顺势向上一带,刀柄正磕在他的咽喉上,疼得这牢头儿佝偻在地,嗬嗬连声,鼻涕眼泪一起流了下来,根本没有行动能力了。
那身材不高,却给人一种巍巍高山般雄壮的黑衣蒙面人一声未吭,飞快地掠向大牢里边。
“有人劫狱!”
牢中两个巡弋的狱卒大惊失色,拔刀冲上前去。但那黑衣人只一闪就到了,雪亮的寒光一闪,手中刀“铿”地一声迎了上去,冲在前头的那个狱卒手中的刀就被磕飞了。
他手臂上扬,门户大开,被那黑衣人当胸一脚,踹得倒飞出去,把第二个狱卒也撞翻在地。黑衣人弯腰捡起这狱卒掉落在地的钥匙,走到王主簿的牢房前,翻看着钥匙上的号牌,找到对应的钥匙,插进了巨大而沉重的铁锁。
被撞翻的那个狱卒伤的较轻,率先爬起来,大喊一声挥刀劈来。黑衣人身子一旋身避过钢刀,一个侧踢,那狱卒便与另一个狱卒再度摔成了一对滚地葫芦。
“有人劫狱了!”其他几间牢房的犯人都兴奋地扑到比碗口还粗的栅栏边上,冲着外边大喊:“好汉!帮帮忙,放我们出去!”
关在王主簿对面的都是与贩私一案有关的人,常自在和吕默抢在最前面,兴奋地看着外面,既然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