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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一大早(1 / 1)

叶小天道:“怎么,伯父可是不敢跟我赌么?”

夏老爹道:“三年之后升至六品?好,老夫跟你赌了!”

两个人站起身来,相对走出三步,对面而立,战意凛凛。

“啪啪啪”地三击掌,夏老爹道:“君子一言!”

叶小天道:“快马一鞭!”

两个人对视着,一起“嘿嘿”地笑了起来,都是一副心怀鬼胎的样子。

夏老爹心里可得意的很,他根本不相信叶小天的这番狂言,但他刚才可不敢打击叶小天的自信心,万一叶小天也觉得他的赌太过冒险,几无成功的可能而取消赌约,自己还不是拿他没辙?

夏老爹并不是真的拿叶小天没办法,他要真想对付叶小天,至少有一百种办法,可是他的宝贝女儿横在中间,就不免让他投鼠忌器了。如果叶小天执意不肯放手,他还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可以让他的女儿回头。

如今叶小天主动提出如此苛刻的条件,正中夏老爹的下怀。二人赌约既立,夏老爹便冷笑地道:“三年升八级,嘿!如此狂妄的说法老夫实是闻所未闻,小子,这回你输定了!”

叶小天微笑道:“三年升八级的官,古往今来貌似也不少吧?前朝的就不提了,本朝这种事似乎也不是没有。”

“本朝……”

夏老爹听他一说,忽然想起了正德朝的钱宁和江彬,不禁冷笑道:“那等幸臣,要有一个荒唐天子才有晋身的可能。你以为当今皇帝也会像当初的正德天子一般荒唐?”

说着,他又上下打量叶小天几眼,语重心长地道:“做幸臣的,可都没什么好下场。”

叶小天道:“那一步一个脚印的,同样也有大把不得善终的人。各有各的造化,各有各的机缘,落得什么结果,却也怨不得别人。何况,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我懂,我并不想去皇帝面前做个幸臣。”

夏老爹冷笑道:“如果到皇帝身边做事,三年升八级,还有一线可能。不到御前做官,那就断无成功的可能!”

叶小天道:“哈!那就是晚辈的事了,伯父何必担心呢?况且,伯父现在应该很盼着我会失败吧?”

夏老爹冷哼一声,道:“成,赌约已立,你回去做你的官吧,我明日便带莹莹回家,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能三年升八级,做到六品官!”

叶小天也笑了,三年升八级,难么?当然难,虽然叶小天初入官场,他也知道升官是何等的艰难,尤其是他现在是不入流的官,从不入流到入流,就是一道天堑。

况且,在文,他不是两榜进士。在武,他不是百胜名将,想在短时间内跃迁升官,更是不可想像。然而,再难难得过让那八大长老推翻祖制教规么?再难难得过让夏家上下同意把他们爱逾性命的莹莹嫁给一个注定要在壮年离开家庭的男人么?

奇迹,容易发生在真龙天子的身边,也容易发生在天高皇帝远的所在。在贵州,他有天时地利人和,如此大气运加身,难道就不能在三年之内完成某些人三十年才能办到的事?

“小天哥来了?”

屏风后面忽然传出一声惊喜的欢呼,叶小天和夏老爹一起闻声望去,就见夏莹莹披散着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穿着一身雪白的中衣,光着两只小脚丫就从后边跑了出来。

夏莹莹一见叶小天,登时两眼放光,她欢呼一声,便像一只快乐的小燕子似的扑进了叶小天的怀抱。

夏老爹竭力做出的威严姿态登时毁于一旦,有女如此,他这当爹的真是连死的心都有了,幸亏叶小天主动跟他打了个赌,否则他要如何才能阻止这两个人继续来往?真是孽障啊……

……

镇淮桥头有一家开了二十多年的小吃店,以姓为名,叫郑家小店。因为价钱公道,食物味美,很受附近居民的喜欢,很多人家早晨不喜欢开伙,干脆就到这小吃店来用早餐。

乔奈何就是这家店的一位老主顾,几乎每天早上他都会出现在郑家小店,要一份鸭血粉丝汤、一碟金陵盐水鸭、一份手撕风鱼、一碗东坝豆腐干,再配一屉小笼包子。

老先生吃的东西几乎十年不变,穿着似乎也十年不变,永远都是一双黑缎面的软底皂靴、一袭浆洗的发黄的白色盘领襕衫,头戴一顶方形软帽,迈着四四方方的步子,斯文的很。

二十年过去了,小店里一早起来忙碌的不再是老郑夫妇,而是换成了小郑夫妇,小两口儿很勤快,把这小店打理的比爹娘当家的时候还红火。一瞧乔奈何来了,小郑马上热情地打招呼:“乔老爷早啊,坐坐坐,快请坐。”

他一边招呼,一边麻利地把桌子和板凳擦了一遍,乔奈何向他微笑着点点头,便在桌边坐下了。别看乔奈何穿着看起来有些寒酸,但他真当得起这声“老爷”,因为他是官,是一位御史。御史只是七品官,但是作为清流言官,监察百官,风闻奏事,权力可不小。

乔奈何是老主顾了,小郑很清楚他的口味,小郑朝后店招呼了一声,系着碎花蓝裙、风姿绰药的小郑娘子便把鸭血粉丝汤、盐水鸭、手撕风鱼和豆腐干儿给端了出来,又随手送上一屉热气腾腾的小笼包子。

这时候,有个人拄着拐,一瘸一拐地也进了小店。小郑一瞧,赶紧迎上去搀住那人,关切地道:“张大哥,您这是怎么了,昨儿个还好好的,走起路来风风火火,怎么一大早还拄上拐了?”

乔奈何回头望了一眼,见一个年过三旬的男子,穿蓝色两截衣,架着一副拐,腿上打着夹板和绑带,脸颊上还有一些擦伤的痕迹,瞧着好不狼狈。乔奈何没在意,回头继续用餐,老先生讲究的是食不言,哪有闲心管人闲事。

张大哥懊恼地叹了口气,道:“嗨,别提了,真他娘的晦气!”

他在一张桌边坐下,冲着棚子后边喊道:“弟妹,两屉包子,一碗汤!”喊完了才对小郑道:“这不昨儿个跟几个朋友打马吊,小赢一笔,本打算去街上瞧瞧花灯,谁知刚出巷子,就有一个人骑着马飞也似的冲过来,幸亏我闪得快,没给他撞死,这小腿却给踩折了。”

小郑一听,道:“哎哟,那您可得好好养养,可别落下残疾。这城里头平时都不准驰马,何况昨儿是上元夜,到处是人呢,那人竟然驰马飞奔,也太不像话了,得让他赔一大笔医药费才是。”

张大哥一听更郁闷了,唉声叹气地道:“得了吧,还赔医药费?借我俩胆儿我也不敢呐。”

小郑紧张地道:“什么厉害人物,叫你这般忌讳?”

张大哥一脸神秘地道:“嘿!我说出来你都不相信,是当朝国舅!”

小郑一怔,国舅?他一时半会儿还真没想明白国舅这个极其生疏的称呼意味着什么。

张大哥带着几分炫耀的语气道:“我听的真真儿的,紧跟着那人又跟过来好几个人,一样策马飞奔,在后边喊着‘国舅爷,等一等!’嘿!那可是国舅,皇帝的亲舅舅!我张宇清居然被国舅爷给踩了一脚,我敢找他要赔偿?人家就打死我,我也不敢吭声啊。”

张大哥这么说着,顾盼之间却是眉飞色舞,一副引以为傲的模样,似乎他一介小民,因此就算是跟人家皇家搭上了边儿。

乔御史本来正安安份份地吃着自己的早餐,没太理会他们在说什么,忽然听到国舅两个字,不由霍然扭过头去,两眼也放出了烁烁的光芒:“年轻人,你说国舅爷当街驰马,踩断了你的腿,也没赔钱便扬长而去了?”

张大哥道:“那是!我刚出巷子,一团黑影就裹着一阵劲风到了,亏我手疾眼快,急忙一闪,没被那马撞个正着,可是被马身子一刮,摔了个跟头,紧接着那马蹄子就踩我腿上了。嘿!我当时还骂了他一句呢,我刚骂完,就有几匹马追了过来,冲着前边喊国舅爷,可把我吓坏了。”

张大哥说着,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普天之下,当面骂过皇亲国戚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这可是莫大的荣耀,等他有了孙子都可以拿出来炫耀一下,不过他现在连老婆都没有,孙子更是遥遥无期,不说给别人听听,可真要憋死了他。

乔奈何微笑起来,对小郑说道:“小郑啊,老夫最喜欢听故事。来,把老夫的菜肴搬到那一桌儿,再来壶水酒,老夫与这位后生好好地聊一聊。”

乔奈何是御史啊,御史是什么?直白点说,就是专门找事的。谁都怕事儿大,唯独御史不怕,当御史的一个个穷横穷横的,逮着谁咬谁,越是惹不起的人他们越喜欢咬,咬赢了“立业”,咬不赢“立名”。他们最痛苦的事就是无人可咬,现在,李国舅就被闲得五脊六兽的乔御史给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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