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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俾斯麦的地狱(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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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波第是一个勇敢的士兵,一头勇猛的狮子,但是他的政治才干不足。他的狂热比他的勇气更令人担忧,他的行为只会带来混乱,而不是秩序。

拿破仑三世是一位非常狡猾的外交家,他的计谋使我不得不时刻保持警惕。他的不足之处在于,他是一个抱有过多幻想的人,他的政治思想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而不是现实主义。他的结局是个人性格和政策的自然结果,因为他经常无法在需要果断行动时做出正确决策。

至于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他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出色的政治家,但他的性格与偏好冒险、追求短期利益的帕麦斯顿子爵不同,或许是因为他早年当过警察,亚瑟通常更看重政策的长期延续、社会秩序和稳定性。

他很少公开发声,行为低调到好像他在英国无足轻重。但是,如果真有人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所有细心的人都会发现,这位英国的人民心目中的英雄,他们的内阁秘书长,虽然话不多。但是他在政治事务上的每一次开口都将决定最终胜利的天平向何处倾斜。

我与亚瑟是多年的朋友,当然,我与迪斯雷利先生的关系也很好。但是,我与亚瑟的关系相较于纯粹的友谊,显得更为特殊。因为他曾经是我很多年的噩梦,我们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从我的学生时代延续到了现在,从始至终。

――德意志帝国首相奥托冯俾斯麦1890年卸任前最后一次访英,参加国葬仪式,并在威斯敏斯特宫向逝者进献悼词为‘善医者无煌煌之名,善战者无赫赫之功’的花圈。

哥廷根大学的课堂之上,虽然教授的语气抑扬顿挫,但是却依然无法让俾斯麦集中精神听课。

他望着自己缠满了绷带的双手,只感觉自己正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

过去的这一个星期中,他几乎每天都要向亚瑟发起挑战。

最开始他这么做是为了夺回自己哥廷根最强决斗者的称号,而到了后来,这种自杀式的决斗就基本成了一种可悲的维护男人尊严的行为了。

在这些天里,亚瑟击败他使用的武器包括但不限于德意志长剑、英格兰短剑、法兰西小剑、瑞士双手大剑、苏格兰高地阔剑、骑士双刃单手剑、军用马刀等等。

而在这个过程中,亚瑟还如同炫技般的向他展示了华丽轻盈的意大利菲奥雷流迅捷剑、实用主义代表英格兰银流剑术、拜年剑法的祖宗德意志梅耶流长剑术,以及德意志传奇剑圣约翰内斯李希特纳尔开创的德意志双手剑术。

而作为苏格兰场剑术格斗手册的起草人之一,亚瑟当然还向俾斯麦展示了一下苏格兰场警察的业务剑术。

可以说,这些天,俾斯麦每次挨打都有不同的花样。

诚然,俾斯麦的决斗技术不错,但是他的那点本事放在亚瑟曾经的对手――巴黎剑圣伯特兰的面前,完全可以称作三脚猫武术。

而亚瑟虽然是动用金钱的力量,最终才好不容易‘艰难’的战胜了伯特兰,但是他收拾俾斯麦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手拿把攥。

况且,在大部分情况下,亚瑟甚至都不必运用太多技巧。

哪怕光是博力拼剑,俾斯麦这个在新手村里称王称霸的玩家都会被早就转职的二阶段玩家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压制的还不了手。

俾斯麦双手厚厚的一层绷带便是明证。

自从他和亚瑟杠上了以后,双手的虎口就从来没有愈合过,他现在甚至就连握笔都觉得疼痛。

而在俾斯麦认识到了自己与这位新任电磁学教授悬殊的力量差距后,赢也赢不了,骂也骂不过的俾斯麦只能给亚瑟起了个‘山猪武士’的外号。因为他觉得亚瑟拼剑的时候就像是一头山猪似的,那完全是在到处乱拱。

不过,身体上的疼痛虽然难熬,但是精神上的打击更是让俾斯麦心痛。

“你从今天这个事里学到了什么?”

每次他轻描淡写的击败俾斯麦以后,总会问出这一句灵魂拷问,以致于俾斯麦做梦的时候都能梦到这个,并因此骤然惊醒。

俾斯麦一想到那家伙欠扁的笑脸,就想一拳把他砸烂。

不过,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的能力实现不了他的愿望。

作为一名德意志传统武术爱好者,俾斯麦的心中生出了无限的悲哀。

德意志作为曾经涌现了无数大剑圣的决斗沃土,那些赫赫有名的剑圣都曾经用他们手中的长剑捍卫了德意志武术的尊严。

然而在19世纪的今天,却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足,必须得将哥廷根剑圣的名头交给一个英国佬,这是俾斯麦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在俾斯麦看来,亚瑟黑斯廷斯这家伙不仅仅是在侮辱他,更是在侮辱整个德意志传统武术的荣耀。然而,整个大学的教授却对此无动于衷,而那些持有小市民观点的学生社团虽然对德意志民族主义抱有强烈的支持态度,但是他们却同样对亚瑟黑斯廷斯的行为视而不见。

那帮农夫、商贩的儿子根本理解不了什么是荣誉感,更不关心哥廷根第一的称号是不是被按在了外国人的头上。

每每想到这儿,俾斯麦便感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愤怒,在哥廷根只有他继承了德意志的光荣传统。

伟大的德意志的剑圣!李希特纳尔、塔尔霍弗、冯丹茨、梅耶在这一刻灵魂附体!他俾斯麦一个人代表了德意志武术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亚瑟黑斯廷斯无能为力,剑锋从左肋刺进了!

德意志赢了!他没有再给英国佬任何机会!德意志万岁!德意志万岁!伟大的德意志武术,伟大的德意志决斗!他今晚是条顿骑士团的圣骑士,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禁卫军,他表现得无比英勇!俾斯麦站了出来!

呛朗!

那是长剑落地的声音,也是年轻人骄傲的玻璃心彻底破碎的声音。

俾斯麦一阵恍惚的从幻想中回过神来。

他的耳边又响起了那个催命鬼般的温和嗓音:“那么,你从今天这个事里学到了什么?”

直到这时候,俾斯麦才陡然发现,原来早就下了课,而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到了那个英国佬办公室前的草坪上,并且还吞下了面对亚瑟黑斯廷斯九连败的苦果。

俾斯麦浑身都在颤抖,如果一定要形容他的心情,那么用万念俱灰来形容简直再贴切不过。

亚瑟看到这个年轻人浑身打颤但却不给他答复,于是又问了一遍道:“从今天这个事里,你学到了什么?俾斯麦先生。”

“学到了什么?”俾斯麦牙关紧咬双手攥拳,猛地冲着亚瑟的脸上挥拳:“我学了你奶奶的腿,我讨厌学习,你为什么偏要难为我!”

亚瑟轻松的用手掌接住了俾斯麦的拳头,随即又从衣兜里抽出了俾斯麦的成绩单:“讨厌学习,这当然没有问题,我尊重每个人的喜好,并且认为这是你们的自由。但是,俾斯麦先生,如果你讨厌学习的话,最起码你得在决斗上表现的更出色一些。以你现在的水平,别说加入军队服役了,就算从我的老部门苏格兰场随便拉两个警察来,你都对付不了。”

语罢,亚瑟转而又开口道:“还有,你欠债的问题也很严重。你的许多同学向学校投诉,你欠他们的债务早就到期了,但是你却依然没有偿还的意思。如果说你不擅长学习又无法加入军队,那么你打算做什么工作还债呢?你莫不是想要向你的父母亲求助?”

亚瑟一句话戳破了俾斯麦的心思,这个年轻人指着亚瑟怒道:“让父母帮忙还债,这种事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做。”

亚瑟早知道这小子多半会这么说,他笑着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封信递了过去:“很抱歉,俾斯麦先生,你的母亲前不久给学校来信,信中透露了她对你学业成绩的关心。她还说,如果你的成绩迟迟不见改善,那么她就拒绝替你还债。而且,她还打算把你转学到柏林,让你接受柏林大学更严格的教育。”

“柏林……”

俾斯麦听到这座城市,眼神里就不由得流露出夹杂着恐惧的情绪。

因为他的小学和中学时期就是在那里度过的。

其实,对于俾斯麦家族这样在农村生活的贵族来说,找个家庭教师来教授自己的孩子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对出身于市民阶层书香门第家庭的俾斯麦母亲威廉明妮来说,这却是不可想象的。她认为儿子们必须尽早地接受那些崇尚改革时期新普鲁士价值观学校的福泽。

她为儿子们精挑细选后,最终决定将柏林的普拉曼学校作为目的地。

因为弗里德里希路德维希雅恩在那里教课,他是德国国民体操运动的创始人。俾斯麦的哥哥伯恩哈特早他两年住进了普拉曼的学生宿舍,并且每次回家都在向母亲委婉的陈述学校里和她想的不一样。

但是向来严厉的威廉明妮却威胁两个儿子说,不论学校到底怎样,如果他们的成绩不出众,就别回来见父母。

因为害怕这种威胁,俾斯麦拍着胸脯向母亲保证说要竭尽所能。

刚满7岁的俾斯麦从普拉曼学校给他母亲寄出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封信,信笺的内容虽然很违心,但却相当的规矩――亲爱的妈妈!我在这儿过得不错,分数已经下来了,我考的很好,希望你能因此感到高兴。

实际上,对于俾斯麦来说,普拉曼学校就像是一所监狱。孩子们大清早就会被练习击剑用的钝头剑捅醒,身上因此到处都是瘀青。他们不仅经常遭到体罚殴打,并且还吃不饱。

但是最让这群就读于普拉曼学校的年轻贵族感到痛苦的是那些来自市民阶层的‘像蛊惑人心的体操运动员一样痛恨贵族阶级’的教师们。

而在这样的生活中,俾斯麦唯一的慰藉就是从窗户向外眺望不远处的农田。每次他看到几头牛正在垄沟上拉着车时,俾斯麦便会因为想念老家克涅普霍弗的乡村生活而痛哭流涕。

俾斯麦盯着亚瑟手里的那封信,但却始终没有接过它。

他咬着牙沉默了半晌,这才终于咬牙切齿的念道:“那个爱好文艺的妈妈在教育孩子方面真叫人不舒服.虽然她早就宣布放弃了这种教育,不过那只是在她的感觉中是这样的。我就是因为她,所以才对小市民们深恶痛绝,并且我永远也不会爱上什么狗屁学习的!”

亚瑟看到俾斯麦这副模样,顿时知道这里面多半藏了什么事情。

他伸出手邀请道:“喔,看起来你的心情不太好,俾斯麦先生。要不咱们去喝杯酒?我请客。”

俾斯麦扫开了亚瑟的手,满脸厌恶道:“你在这里装什么成熟呢?你明明比我也大不了几岁,你就是个读书读过了头的二傻子,因为运气好才混了个教授的职务。”

亚瑟闻言也不恼,他笑着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的结论并没有错。但这影响我想请你喝啤酒吗?”

俾斯麦独自生着闷气,他一句话也不说的沉默了不知多久,忽然抬起头问道:“你母亲对你严苛吗?”

“嗯……”亚瑟捏着下巴思考道:“如果我有母亲的话,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

“你……”这下轮到俾斯麦惊讶了:“那你父亲呢?”

亚瑟笑了笑:“一样的。”

“呃……”俾斯麦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他尴尬摘下帽子的道歉:“我……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个孤儿。”

语罢,俾斯麦觉得这么说好像诚意不足,于是他又提议道:“你想喝酒?那咱们就去喝酒,不过我不喝啤酒,你喝的惯白兰地和朗姆酒吗?我请客。”

“你请客?”亚瑟夹着信封问道:“你不是还欠了一屁股债吗?”

“债多了不痒,虱子多了不愁。”俾斯麦哼了一声:“只要你不插手,让那些讨债的直接来找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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