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得不错,碧梨。” “谢场,然后30秒介绍……” “下一首歌,《bellche》……go。” “非常感谢大家……非常感谢,伙计们!” 在监听耳机里舞台监督的提示下,碧梨把话筒架上的麦克风取了下来,往前走了几步。 与亚特兰大飞利浦体育馆的舞台设置不同,在日出市的bt&t中心,舞美团队在原有的主舞台前,还放置了一个进深不大的t型台。 站在t台最前端,碧梨扫视着将她三面环绕的观众席,思考片刻,才开口发问。 “现场……有没有和朋友一起来看演出的?” “foureherethfrend,kesoenose!” 跟随着碧梨的指令,场馆内陡然炸响了一阵高呼。观众里有亲子档也有情侣档,但不管哪种类型的演唱会,最常见的组合,还是几位志同道合、音乐品味相近的好友相约一起观演。 “很好,很好……” 听到观众的热情回应,碧梨微微眯起眼睛,嘴角一咧,一抹危险的邪笑浮现在双颊之间。 “现在,在脑子里回想一下,他们有没有做过什么,让你想要解决掉他们的错事……” “……因为接下来这首歌,是关于你如何残忍无情地杀掉他们,然后把尸体扔在后座,开车带去荒野埋掉的连环谋杀案。” “下一首歌,叫做《bellche》。” 之所以碧梨和她的管理团队,会在技术需求清单上要求第一首歌和第二首歌之间,至少要有30秒的介绍时间,原因就在于此。 《bellche》是一首猎奇的暗黑舞曲,关于它的开场介绍,也应该要让人在第一道音符响起前,便心生恐惧,从而繁衍出好奇才对。 “她刚刚……说什么?” “她说这首歌是……关于杀朋友的?” bt&t场馆内结伴而来的朋友们面面相觑,心里写满了og、th和tf。 还没等他们把这些缩写的字母展开,阵列音响里,碧梨的人声再次响起。 “nd,nd…… nd,nd……” 同样出自菲尼亚斯的手笔,《bellche》的启幕方式与《ocenees》别无二致,都是一个简单的drkpd铺底,然后把无数人声叠在一起。《ocenees》里的开场和声足足有十二个轨道,《bellche》的少一些,但也有十个。 不过,《ocenees》的bp是73,而《bellche》的bp是100,也就是说,后者在节奏上比前者至少快了37%,这也就是为什么《bellche》的前奏部分,能控制在十秒以下的原因。 从第九秒开始,菲尼亚斯在他的pd上按下一个不停重复的鼓组loop,然后向左前方跨出一步,右手紧紧攥住拨片,在他那把手工定制的grndpcfc吉他上空轻柔拂过。c--e-c的和弦演进,哪怕是刚拿起吉他两三天的入门级爱好者也能演奏出来,而这,正好完美体现了菲尼亚斯的音乐理念。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音乐的撼动人心之处,绝不在于繁复的奇技淫巧。 吉他、底鼓,就这两种乐声,再无其他花哨的东西,那份驾车行驶在无人公路上的闲适懒散,却是如此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出来。 哥哥已经把作案工具与犯罪现场布置好,接下来,就看穿着明黄色风衣和工装裤的妹妹如何飒爽出场,屠戮四方了。 碧梨-艾利什似乎就是为这种俏皮中带着诡异,又邪典又流行的怪奇音乐而生,她的姿态与神情,不知道比演唱《ocenees》的时候要放松多少,霸气多少。 就像歌词里的那个丧心病狂的杀人狂魔真是她一样。 “独自坐在驾驶座, 漫不经心地嚼着口香糖, 飞驰在无人小道。 我的朋友们离得不远, 就在汽车后座, 尸体横七竖八。” “我的上帝啊……”第三排第六号,满脸雀斑,看起来跟碧梨约莫一个年纪的棕发姑娘捂住嘴巴,嘴里倒吸的是一口凉气,双眸里闪烁的是莱斯莉-范-豪顿对查尔斯-曼森的崇拜。 你见过小恶魔版本的碧梨-艾利什吗? 下三白的双眼半睁半闭,像是刚往舌苔上放了一片致幻剂,又像是因为杀人消耗得精力太多而感到有些困倦。本来就不高的她,用最舒适的姿势半蹲在舞台上,稍稍扬起下巴,看向观众席的眼神,仿佛是汉尼拔医生看躺在他手术床上的病人。 最能释放出致命吸引力的是,碧梨身上的那股邪气,完全没有半分刻意扮演的痕迹。她就像是一块浑然天成的璞玉……不,恶魔羊角。 这感觉就好像,邪恶并不是她的选择,而是她的基因。 杀掉你,可能并不是因为她心中有愤怒和怨恨。也许就是一个闲极无聊的午后,想找点刺激的事情来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