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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四 大商帝国。(1 / 1)

如果一早知道我们是坐牛车去首都,我还不如骑着狐仙大人去呢。她乐意不乐意是一说,但是好歹比坐这牛车得要漂亮一点儿吧?毕竟狐仙大人比头牛可大多了,估计坐我和金花儿俩人是没多大问题,而且坐上之后她还能健步如飞。

而金花则掏出钥匙悠然自得的坐在牛车上修剪指甲,根本就是一出门儿旅行的派头。而狐仙大人把尾巴收成一根跟在车队后面扑蝴蝶。可惜她那比河马都不小的块儿完全出卖了她不是只普通狐狸的事实。

火灵安安静静的坐在车里,手上不停的拿着线在勾鞋子。这种拿针勾鞋手艺我记得只在小时候的菜市场里见过,而且都是那帮卖水产干货的大妈才有这闲功夫。

我在颠簸崎岖的路上看着在后面扑蝴蝶的巨大狐狸,有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还有多久才到?”

火灵听了我的问话,抬起头撩开帘子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笑着说:“娘娘稍安勿躁,还需些许时候便可到达朝歌地界。”

我点了点头,看着一脸悠闲的金花儿问道:“你挺悠闲啊。”

金花儿听到我说话,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撑着没事儿开始逗我玩儿了?”

我:“……”

旅途的风景非常优美,那种完全没有污染的翠绿、那种完全没有人文气息的自然风光,总的来说还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可对于早就习惯在城市当吸尘器闻尾气的我来说,这些风光看得我直蛋疼,我现在十分怀念跟老狗他们上网打麻将坑杀无知群众的日子。

很快,我们的牛车队伍来到一座气势恢宏的大都城,在城门时,我伸出头打量着面前这座原汁原味的古代都市。

在这一刻我突然有一种余秋雨附身的感觉,历史的厚重感突然席卷而来,那上下五千年的沧桑气息像海啸一样把我狠狠压在它身下,我感觉我的眼眶湿润了,我感觉我的心胸开阔了,我感觉我的内分泌失调了……

看着那高达几十米纯石料铸造的城楼,看着那朱红色有着青铜铆钉的城门,看着那金戈铁马四处游弋的士兵。我汹涌的情绪正在酝酿着正在喷薄着。

远处青石板的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卖着各式各样东西的商贩,带着狗奴才招摇过市的阔少爷,身材窈窕轻衣薄衫的青葱少女。这些人都构成了一幅盛世的太平之色,看来这个鼎盛的奴隶制社会的国民生产总值平均下来,绝对超过欧洲那个乱烧人的中世纪生产力总合。

还能有什么话说呢,这说明了什么?这明显就是说明了咱的祖宗牛逼,天朝威武,好几千年不是他妈白沉淀的。有机会我拽几个见天说自己国家这不行那不行的傻×玩意儿来这看看,让丫们看看三千年前的旧社会是个什么样儿,然后再狠狠给他们一大嘴巴子,再把他们扔去北欧逮海豹,估计他们还能成个什么星座,留着以后给非主流算命使。

看一个国家的国力,一个是看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一个就是得看士兵的武器装备。看越南就知道了,平民的生活水平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的,武器装备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当然了,如果跟那会儿比的话,他们还是算很尖端的了。

而我面前的士兵一个个穿着整齐的军服,虽然以我的审美观我觉得这军服很丑,但是毕竟是统一制式而且还有一定防护能力,而且一个个精神抖擞长戈锃亮,背后背着弓箭腰上别着短刀,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军人样儿,目光如炬的凝视着远方。

其实我已经把我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给了闻总经理,而老闻则淡淡一笑,说能做的他已经在做了,后面的事儿就得看天命了。听完他这话我才真的开始佩服这家伙,明知道自己企业要倒闭了,还坚守岗位不断的试图起死回生,这样的境界几千年里几个人能做到?

“我就纳闷了,这样儿一个国家,居然就那么容易被灭的。什么西岐放咱那也就算个农民起义,怎么就能拿下江山呢?”我摸着一脑袋的问号儿,好奇的问金花。

金花整理了一下衣服,一脸不屑的表情:“人民战争是很恐怖的,就你那点儿水平,别为这种你永远弄不明白的事儿闹心了,你还不如想着等会送我点什么纪念品。”

我一愣:“凭啥要我送?”

金花把脸撇到一边:“那我送你。”

我:“……给我留点自尊心,我送你。”

火灵也抬起头笑着说道:“娘娘,还是由我来罢。”

就在火灵和金花儿轮番摧残我仅有的柔弱自尊心的时候,老闻从前面一部牛车上下来了,走到我们面前道:“朝歌城内若无战时,不能有人乘车驾马,我等还是步行入内吧。”

我摸了摸鼻子说:“那要是你坐车进去呢?会怎么样?”

闻总经理想了想:“无碍。”接着他又摇摇头:“规矩者,不可破。若连定规者不守规,何以让百姓臣服?”

金花听完,笑了一声,按着我的肩膀就跳了下车,我摇摇头,也就跟着她下了车。活动一下筋骨准备跟闻总经理踏入三千年前的首都,开始寻亲之旅。

而这时候,肥硕无比的狐仙大人突然后腿站起而起,前腿不断把城墙挠得哗啦啦直掉石灰沫,嘴里还发出怪叫。

我连忙走过去看看这个刚才还兴高采烈扑蝴蝶的狐仙大人为毛突然间变得这么狂躁不安。

当我走过去之后,我的心跳突然间跟这迅速提高到了每分钟一百二。因为我看到了墙上挂着两张绢布。

每张绢布上都画着一个人,下面写着好多字,还有一个烫上去的打印,看过很多古装片的我,一瞬间就知道了这是通缉令,即使下面的字看不懂,我也知道。

而通缉令上画着的人,分明就是通缉犯的好苗子老狗和我乖巧的妹妹小月,不得不说古代人画画的本事确实不错,能把两个人的特征画得惟妙惟肖,虽然没有照片那么写真,但是韵味和精髓一点儿没少,甚至眼神儿都给画上去了。

金花也跟着我过来了,她看到墙上的通缉令之后眼睛瞬间瞪得大大的,但是她明显比我沉得住气,不仔细看的话一点儿都看不出她有紧张激动的情绪,连我跟她这么熟的人,想看出来都不是很容易。

接着闻总经理也走了过来:“何事?”

我深呼吸一口,指着墙上的老狗和小月道:“这是干什么的?”

老闻仔细看了看通缉令,然后回头冲我说道:“此二人一个武艺超强,一个法力高超。突然出现在朝歌之中。尔后便有人带其二人引荐我王,然不知何故此男子意欲刺杀我王,即便我王力大无穷也仍被其折断一臂,而此女则在万军之中随意进出如若无物,他二人在刺伤我王之后,便不知去向。”接着他扫视了一圈,接着说道:“我已请了我的授业恩师金灵圣母,待恩师到来之后,定能灭此二妖。”

我嘿嘿干笑一声,摸了摸鼻子:“我估计难,先找着再说。”

“何出此言?”

我叹了口气:“我跟他俩是……”我刚想说我跟他俩是一伙儿的。

还没说完,我就被金花掐了一下屁股,把话给我打断了。而闻总经理则用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我:“是为何?”

金花接口儿道:“原来认识,他俩挺厉害的。”

闻仲听完点了点头,冲我一鞠躬:“届时还望先生能助我恩师一臂之力。”

我赶紧扶他起来,心想你要逮我妹妹,我还给你助一臂之力,我脑子又没毛病。当下,我就打好主意了,等他一找着老狗,我就找个点儿跟老狗他们远走高飞。

不过,这远走高飞我觉着挺别扭。嗯,真挺别扭。

随后我揪着狐仙大人的尾巴,把她从墙根儿那拉了回来,地上都被她给刨了个一米多深的大坑了,真不知道丫这毛病从哪儿学的,酷爱刨坑。要不是闻总经理是政府机关的,我估计我八成得因为破坏公共设施罪锒铛入狱。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火灵显得性质很高,金花儿也是东看西看,而狐仙大人四处闻了闻之后,就昂首挺胸的走在马路上,显然觉得这些东西没有她的范思哲和LV来的时尚。

值得一提的是火灵这个乡下姑娘,她表现得很稚嫩,明显没怎么进过城,觉得哪儿都新鲜哪儿都漂亮。不停的买一些小玩意儿,特别是还买了个小铃铛挂在了狐仙大人脖子上,弄得狐仙大人一脸幽怨,想拿又不舍得,戴着又觉得掉价。

很快,闻总经理就带领我们走到了一个宏伟壮观的宫殿门口,这宫殿门口侍卫森严,几百级台阶把这宫殿弄得跟少林寺一样,我看第一眼就没往上爬的兴致,真不知道古代的皇上为啥都得把房子往高了盖,万一下楼的时候摔成了脑血栓,这不直接结束政治生命么。

而闻总经理回头冲我们说:“稍事等待,我去通报我王。待见到我王切不可胡言乱语,宫中规矩甚多。切记小心。”

说完闻总经理噌噌就往上爬,爬到一半儿的时候还得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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