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鸟儿啄食了玉米粒,没有任何不适,我就觉得这东西能吃,于是让人煮了一个来吃。”公孙芍安道,“发现味道非常不错,甜甜的,很好吃,还能够饱肚子。今天我带了一些来,让醉霄楼的厨房煮了,我们一人吃一个。”
说完叫来酒楼的小二,将包裹递给小二,让他将玉米带到厨房煮熟。
霍去病的注意力落在玉米能够填饱肚子上,问道:“这东西真的能饱肚子?”
“是的。”公孙芍安点头。
霍去病对李陵道:“这东西携带起来方便又能够饱肚子……”
李陵闻歌知雅意,立刻接口:“军粮!”
霍去病点头。
李陵道:“先吃一个试试口感,真不错的话,咱们一起进宫向陛下推荐。”
霍去病再点头,转头询问公孙芍安:“大姐,你说这玉米产量高?能够多高?”
公孙芍安装做在心中估量,半晌后道:“大约一亩地能够产个五六百斤。”
除了公孙芍薇,另外三个人全都被震住了。如今农业技术低下,粮食亩产一百多斤,能够两百斤就是高产了,公孙芍安却告诉他们新粮食能够产出五六百斤……
霍去病和李陵都坐不住了。
“要不我们现在就进宫见陛下?”
“再等等。”公孙芍安叫住他们,“等玉米煮好了,你们带两个熟玉米过去让陛下品尝,更能够让陛下接受且推广种植玉米。”
霍去病和李陵以为然,坐下来,等着熟玉米上桌。
心焦地等了好一会儿,熟玉米终于端了上来,玉米甜糯的口感征服了霍去病、李陵和萧青柔三人。
“真好吃。”萧青柔道,“这么好吃的粮食就应该推广出去,让天下人都吃到,让天下人少些饿肚子。”
公孙芍薇捧着玉米,眼泪水差点儿流出来。久违了的美味啊!她的脑海中划过一大堆玉米做的菜:烤玉米、松仁玉米、玉米羹、玉米汁、玉米饼、虾仁玉米烘蛋、玉米排骨汤、金沙玉米粒、玉米浓汤……
再抬头看看女主大人便宜姐姐,确定了,这一位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拥有强大的主角光环,否则怎么练原产拉丁美洲的玉米都能够得到呢?一定是老天爷给她开了后门。
霍去病和李陵带着玉米去皇宫见皇帝了,皇帝对这件事情非常重视,当即就让霍去病和李陵在皇庄负责试种。一季过后,玉米收获了亩产高达七八百斤,震惊了朝堂上下。李陵禀报,是因为玉米在皇庄的良田中才能够种植出这么高的产量,在贫瘠的土地上最多能够种植出四五百斤玉米。但这也很了不起了好不好?
“天佑大汉,上天赐下此良种,奖励明君。”最会拍马屁的大臣高吼。
其他人全都会意跟着大叫:“天佑大汉,天佑明君。”
皇帝那个高兴啊,自己就是千古一帝,是功绩超过秦始皇和汉高祖的明君。
皇帝立刻下令推广玉米这一高产作物,对于献上玉米和负责玉米种植的公孙芍安、霍去病和李陵都给予了上次。公孙芍安被封为翁主,霍去病的冠军侯提升为镇国公,李陵也因此封侯,成为李家第二个有爵位的人,让他爷爷李广高兴万分,直称赞这个孙子又前途,像他。
长安城的贵族们都在感叹公孙芍安的优秀,两次出手,都立下大功劳,可惜,这姑娘年纪太大了,没有人愿意娶她。倒是二婚的愿意娶,那姑娘又眼光高,不愿意嫁二婚头。
咦,倒是有一个人符合条件,那啥,太史令比公孙芍安大个几岁,也还没有娶亲啊,要不要撮合这两个人呢?
就在大家思考要不要撮合太史令和公孙芍安时,一个消息砸下来,让他们庆幸没有撮合两人,否则就结仇了,公孙芍安费恨死他们不可。
太史令作死,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皇上,被皇上下令处以宫刑。太史令下半身血淋淋的被抬出了宫门,被接到司马家。
公孙芍安听到司马家人上门的消息,疑惑,自己跟司马家的人没有交情啊!
“请司马娘子进来。”公孙芍安下令。
不一会儿,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妇人跟着仆人走进大厅,看到公孙芍安,妇人立刻跪了下来:“见过翁主,请翁主救救我弟弟。”
“夫人请起。”公孙芍安赶紧上前扶起妇人,问道,“夫人,请问出了什么事情?你为什么要我救你弟弟?”
那妇人急着道:“我弟弟便是太史令司马迁,他得罪了陛下,陛下对他施以宫刑。弟弟伤势过重,眼见不行了,连太医都无法治疗。太医向我们推荐了翁主,说是翁主医术高强,有你出手,我弟弟方有一线生机。翁主,求求你了,求你救救我弟弟。”
说着又要给公孙芍安跪下,公孙芍安强势地制止了妇人。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罢了,我跟你一起去。”公孙芍安道。
妇人迷惑地眨巴眨巴眼睛,浮屠是什么?不明白,但听到公孙芍安愿意跟她去救人,妇人再没有心思想什么浮屠不浮屠了,等着公孙芍安收拾好就赶紧带着公孙芍安前往司马府。
来到司马府,见到下身被鲜血浸湿、只剩下一口气的男子,公孙芍安的眼泪差点儿流了出来。她认出来了,这个人就是她的爱人,她找寻了这么久的爱人竟然就在长安城!她要是早点儿找到他就好了,就不会让他受这样的罪儿。
“翁主,求你赶紧治疗我弟弟。”妇人哀求道。
“我可以帮他治并且保证救活他的命,但我有条件。”公孙芍安提出要求。
“你有什么条件,尽管说,我们一定答应。”司马娘子道。
公孙芍安:“我要他好了后娶我。”
“哈?”司马娘子傻眼,公孙翁主说什么?让弟弟娶她?弟弟自此之后都做不成男人了,还怎么娶她?难道公孙翁主想嫁给一个太监,跟弟弟做一对有名无实的夫妻?她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