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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四章 大意(1 / 1)

第三个夜晚不以人的意志改变,依旧准时到来。

毕竟时间是世界上对所有人最公平的一样东西。

老园丁带着大儿子加尔巴和二儿子安东尼在结界外面守夜。

虽然小儿子的理由和对策方针很有说服力,但连续两次丢失金苹果的罪过,让老园丁的压力很大。

他的眼神不可避免地透露出担忧之色。

与他截然相反的是他的两个儿子,也许是老园丁从小对他们的保护太好了,他们毫无紧张之色。

而且,由于这几天的工作强度直线上升,大儿子加尔巴和二儿子安东尼都是哈欠连连。

让看到这一幕的老园丁内生不满的同时,对于自己最小儿子的工作态度,也生出了怀疑之心,因此每次没隔多久,就忍不住往结界里面走去,看看自己小儿子赛尔维库斯的情况。

赛尔维库斯倒是没有像他的两位哥哥一样偷懒耍小聪明,他已经睡了一整天,此时正是精神状态最好的时候,一点困意都没有,想睡都睡不着。

他就斜靠在金苹果树的树干上,双手放在脑后,好以整暇地盯着树上的金苹果,而在他的旁边,则是放着一把长弓,和一袋开锋的箭囊。

老园丁三番两次进去,看到的都是这样一幅场景,让老园丁的心里安稳了一些。

如果这样子都被小偷再次偷走金苹果,那么就算是国王怪罪,老园丁也无话可说了。

这不是态度的问题了。

这是能力的问题了。

能力不如别人,金苹果被偷走,也是理所当然之事了。

怪也只能怪自己了!

夜渐渐变深了,结界外面的大儿子加尔巴和二儿子安东尼眼皮子都在打架了。

而结界里面的小儿子赛尔维库斯却是越来越精神,神情也越来越认真。

他有一种没由来的预感,那个小偷一定会再来的。

因为没有一个小偷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不去光顾一个对自己几乎是毫不设防的宝库。

是的,眼下的金苹果树花园,对于那个小偷来说,不就是一个不设防的宝库吗?

时间在风声的吹拂下,沙沙地走过。

当时钟再度敲响十二下的时候,机警的小儿子赛尔维库斯从风声之中,听到了不一样的沙沙沙声音。

风之触!

这是小儿子赛尔维库斯与生俱来的本能,虽然三个儿子生来就拥有对风的亲和能力,但是小儿子对风的亲和能力是最强的,也拥有一些微不足道,但说不定在某些时刻就会派上大用场的奇异能力。

小儿子赛尔维库斯连忙抬头望去,就看到一只犹如纯金雕刻的鸟儿,外形像一只乌鸦,正在用嘴猛啄着一枚金苹果。

估计没有几下,金苹果就要被这只金鸟给啄下。

“好呀,你这个小偷,我总算逮到你了!你这是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后花园了!”金鸟的出现,证实了小儿子赛尔维库斯的猜测,他连忙跳了起来,张弓搭箭就朝着金鸟射去。

也许是处于情绪激动期,小儿子赛尔维库斯并没有发现,他射箭的动作,无意间引发了他身上的神裔血脉的权柄之力,一丝风之神力就被加持在弓箭上,让弓箭刚出弦,转瞬之间就射到了金鸟面前。

一股森严如狱的威势笼罩住了正辛勤工作着的金鸟,像风一样狂暴的气息笼罩住它。

金鸟似乎被压制着动都动不来。

眼看着金鸟就要被一箭射穿,它的身上突然爆发出一阵璀璨的光芒,突破了那股森严如狱的威势压制,恢复了行动能力。

它扭身一动,原地出现一道金影,险之又险就避过了长箭的绝杀,弓箭掠过了它的尾巴,带下了一根尾巴上的金羽毛,散发着温热的光芒,在空中飘飘洒洒落了下来。

“呱呱呱……”经此一吓,金鸟发出极其难听的叫声,振翅一飞,速度快得犹如一道光,就飞走了。

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直盯着这里的威廉也从虚空隐遁之中浮现出来,心念一动,脑海之中的天赋巫术晶体就是一颤,来自命运的诅咒,就落在了振翅飞走的金鸟身上。

“金鸟,我诅咒你,你将感到虚弱,将失去飞翔的力气。”

这个诅咒一落下,命运的波纹就闪现出来,威廉又失去了一小部分的魔力,而天空之中,正振翅飞翔的金鸟没由来就失去了力气,“呱呱呱”的惨叫,就从天上落了下来。

一只无形之手将其捞住,使得它不用落得粉身碎骨的下场。

这只无形之手,正是用魔镜捕抓到失去飞翔能力的金鸟位置,用如意斗篷瞬移而来的威廉,施展出来的“巫师之手”。

而为了做到这一步,威廉又消耗了一小部分的魔力。

好在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主人,主人,这只金鸟最后关头爆发出来的光芒,应该是某位掌控着火焰权柄的神祗之力,也就是说,这头金鸟,也是某位神祗的血裔。”魔镜探测了一遍金鸟的身体构造后,对威廉说道。

一只金鸟也拥有神祗血脉,威廉不感到奇怪,远古那些神祗,奢靡淫秽,不仅仅跟男人女人之间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还日天日地日动物,生出什么后裔都是很正常的。

像那位掌控着天气和雷霆的神王宙斯就经常做这事。

比如说神王宙斯曾经醉心于斯巴达王后勒达的美貌,于是趁王后在河中洗澡的时候,化作天鹅与她亲近,事后王后因此怀孕,并且产下两枚金鹅蛋。

这两颗金鹅蛋跟神王宙斯有关,当然也不简单。

一颗孵出了著名的美女海伦,这位海伦可不简单,凡间的国王英雄为了争夺她爆发了著名的特洛伊战争。

另一颗则孵出了德奥古利兄弟,这两兄弟后来都参加了寻找金羊毛的阿耳戈英雄船,并多次立功,最后更是化作了天上的双子座。

除了变成天鹅,神王宙斯还变成过公牛!

因为神王宙斯又又又又喜欢上了年轻的欧罗巴公主,但他害怕妒忌成性的妻子天后赫拉发怒,于是他变成了一头公牛,趁欧罗巴和朋友们在海边放牛的时候,拐跑了欧罗巴并和她一番云雨。

事后宙斯隐藏这位公主的大陆便以这位公主的名字命名,威廉曾经严重怀疑过,他脚下的这片土地,就是神话传说之中的欧罗巴大陆。

欧罗巴跟宙斯生了三个孩子,他们分别是米诺斯、拉达曼提斯和萨耳珀冬。

米诺斯和拉达曼提斯后来成为了冥界判官,而萨耳珀冬成了小亚细亚吕喀亚王国的国王。

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大洞,神生下来的后裔就没有一个简单之物。

也难怪远古时代的欧罗巴大陆,会形成以血脉为荣光的风气。

当然,这种风气在圣光之主降临之后,就被粉碎了。

但是并没有消失,反而是以另一种隐晦的方式继续存在了下来。

哦对了,米诺斯后来因为对海神波塞冬不敬——米诺斯是宙斯之子,波塞冬算是米诺斯的伯伯——于是波塞冬惩罚祂的侄子,让祂侄子米诺斯的妻子疯狂地爱上了一头公牛,并不惜伪装成一头母牛来和那头公牛疯狂**。

在神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

人和牛之间居然没有生殖隔离,米诺斯的妻子因此生下了一个牛首人身的怪物,取名叫做米诺陶洛斯,这个半人半牛的怪物不吃其他食物,只吃人肉。

米诺斯不得不把它关进一座迷宫中!

远古时代的诸神实在是混乱了。

也许伴随着权柄而生的诸神是没有人类的伦理观念,但从后世穿越而来的威廉,还是难以接受诸神淫乱的生活。

言归正传。

威廉抓住金鸟,也正是因为它身上的神祗血脉。

虽然不知道是哪一位伟大存在的后裔,而且看样子,血脉浓度也是很稀薄了,虽然也有几分神异之处,比如说速度,比如说外形,但与真正的神祗权柄之力差距太远了。

不过这样正好,稀薄的神祗血脉,正好让威廉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而不用担心有过大的风险。

正好他在拉姆贝特神庙学习到的血脉培育和移植知识,还有在童话世界游历得到的一些知识,也可以运用在这上面。

反正威廉已经等到金鸟被园丁小儿子赛尔维库斯射中并留下了金羽毛,按照人类的贪欲,国王为了得到像金鸟这样的稀世珍宝,一定会派人出去寻找金鸟,并引发那篇童话故事后面的剧情,而之后找到拥有金鸟的那个国家,那接下来,对于威廉来说,就是易如反掌了。

三级大巫师的实力,让他有绝对的信心,可以从那个拥有金鸟的国家的知情人手里,得到拥有金马的国家的名称。

而知道了是哪个国家拥有了金马,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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